本报讯(记者 剑光)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明确向姜伟表态,“讨债被击毙”行政诉讼案,是立案还是裁定不予受理,今日将有明确结论。另一方面,欠债人张凤林又一次在兰州一家咖啡馆神秘出现,他称自己“出走”主要是为了躲避姜家人和记者。
11月12日,姜伟正式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
讼状,共有3项行政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兰州市公安局使用武器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由于诉状的第二项请求不明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于11月18日通知姜伟,要求其补充完善诉状。姜伟于次日明确提出了要求兰州警方赔偿50.38万元的诉讼请求。此后,姜伟多次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结果被告知,11月25日将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另悉,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朱占平律师昨日在兰州一家咖啡馆见到了张凤林。在谈到“击毙”案发生后一直离开甘肃省文联家属院503室的原因时,张凤林称主要是担心姜云春家属找麻烦,同时也不想接受媒体采访。
朱占平介绍,张凤林说因为姜云春已经不在了,自己不愿意再谈“击毙”那天发生的事。
据了解,朱占平律师目前还没有和姜云春的家属正式签订代理协议,但他一直关注此事的进展。他表示,在适当的时候,他有可能会参与姜云春家属的诉讼。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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