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教育部获悉,明年高水平运动员“门槛”更高,录取政策更透明,招生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教育部还提高高水平运动员“门槛”,适当提高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成绩。招生学校对体育专项
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决定是否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 教育部将对2005年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名单进行集中公布,并且严格专项测试要求和程序,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至于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在测试和选拔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教育部还要求招生学校须于2005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教育部将对违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取消其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另悉,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条件没有变化,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具备这两个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此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并且招生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招生学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本报记者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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