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部分学生停课义务献血,凡是称自己来例假的女生都必须在校医院内脱衣检查,以决定是否献血。这是义务吗?单位的权力为何这样大?
首都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与美术学院部分大三和大四的学生停课义务献血。活动中,凡是称自己来例假的女生都必须在校医院
内脱衣检查,以决定是否献血。负责学校献血活动的保健科周大夫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有些学生谎称来例假逃避献血(《京华时报》11月13日报道)。
说实话,这样的新闻已经不能让我愤怒了,我们已经见惯了单位对个人的权利的无视:我们曾经结婚要单位出证明、怀孕生养要单位出手续,生老病死都在单位的影响下进行。国家通过控制一个个单位(学校也是广义单位之一),而控制着每个具体的人。很多的单位领导也就习惯于对单位成员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了,在这样的思维下,要求单位的成员-----学生脱裤检查也就是一种必然了。
但是时代不同了,市场经济与人权保护强调保护人的主体性,重申了单位与个人之间是平等的契约关系,而不是主奴依附关系。可是,有很多人不习惯于现在时代的要求,而总是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眼光看待单位与个人的关系,否认个人的人格独立,而将单位的意志凌驾于个人自由之上,笔者称之为“单位自大症”。这是民主与法制,及人权保护的敌人,是我们这个时代必须废除的落后做法,因此,我们国家正在改变单位对个人全面控制为对人们的职业(学习)活动的控制,恢复单位与成员的平等地位,如结婚不再需要单位出证明,就是这样努力的一部分。
但是,我们必须警惕的是,单位制度在国家法律中弱化的同时,在现实中单位制度却有着强化的趋势,比如该大学为何能够要求女大学生脱裤检查,就是因为其掌握着发放毕业证书的权力,这样的权力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从而使得学生无法获得与单位平等的权利,因此单位(学校)借此权力,也就可以对学生提出有悖于常理的要求了。强化往往还体现在,一些单位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而强化对成员的控制,比如一些单位利用开除等威胁,而对员工进行搜身等等。
这样的个案告诉我们,尽管我们经济中计划经济的色彩越来越少,但是单位通过控制优势资源而使成员处于不利地位的“单位自大症”的土壤仍然存在。我们必须利用法律的武器来铲除这样的土壤,强调人权保护,从而形成真正的单位与成员的平等关系,让单位真正成为职业与学习的场所。(邹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