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1月18日讯(记者 刘玉波) 备受市民关注的国有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晨晚练政策终于“落地”!记者今天晚上获悉,济南市园林部门制定的《关于市属公园对市民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入园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天正式出台,从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大明湖、趵突泉和千佛山等八大市属公园(风景
区),除春节、“五一”和“十一”两个黄金周以及举办大型游园活动或遇有特殊情况外,市民均可在每天早晚规定的时段内免费入园进行晨晚练。
《规定》中指明,市民晨练、晚练活动免费入园的公园(风景区)有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植物园、环城公园、中山公园、百花公园、英雄山风景区和森林公园等市属八大公园。
免费入园晨练、晚练的时段为:3月1日至10月31日,早晨5:00至6:30,晚上7:30至9:00;11月1日至2月28日,早晨5:00至6:30,晚上7:00至8:30。《规定》同时提出,为确保安全,在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以及举办大型游园活动或遇有特殊情况时,暂时停止入园晨练、晚练,暂停时间以公园告示为准。
晨练、晚练人员应凭本市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入园;晨、晚练期间谢绝旅游团体入园;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入园晨练、晚练期间需有监护人陪伴,无监护人员陪伴谢绝入园。
为保证晨练、晚练人员的人身安全,晨练及晚练人员应在划定的区域(见公园晨练、晚练区域范围)内活动,不得在公园内聚会或集会。文物场馆及古建筑受到保护,晨练、晚练禁止入内。
《规定》还明确:晨晚练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当客流量大到公园设计荷载容量时,为保证游客安全,应停止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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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应当对公众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