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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广权国际石材有限公司、范竹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于福日先生: 本律师经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刘家台村村民委员会授权向您发出通知: 刘家台村委会于2004年8月31日向贵公司及范竹生先生发出“十日内付租金及三十日内补办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 证、开工许可证等,逾期我方将终止合同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贵公司至今未履行。2004年8月31日的通知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合同已解除。望贵公司见本通知后10日内速与刘家台村委会解决善后事宜。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律师:宋晓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2004年11月18日
本律师经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刘家台村村民委员会授权向您发出通知:
刘家台村委会于2004年8月31日向贵公司及范竹生先生发出“十日内付租金及三十日内补办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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