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服满刑期的齐林(化名)近日结束社区矫正,并将自己的小饭店经营得红红火火,成为岛城第一个解除社区矫正并成为小老板的人。 2002年9月,20岁的齐林在威海市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齐林当时盗窃了一辆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被当
场抓获。“现在给我钱我都不偷了”,齐林说。 2004年,齐林被市北区司法局列为矫正对象。齐林干活从不惜力气,“他有空就打扫卫生,贴宣传标语,办黑板报,具体工作时间我都算不清,是规定的12小时的好几倍”。街道司法所郝所长说。 带着犯罪记录找工作,齐林屡屡受挫,就想自己干。“但是我家的经济并不宽裕,做生意有难度。” 2004年2月,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意见》刚刚出台。拿着文件,郝所长和市北区司法局的朱效杰科长直接找到市北地税局,来回奔忙了几趟,齐林开办个体经营点免除三年税费的事情有了眉目,“这时候我才敢告诉他,怕如果办不成让他失望”,朱效杰说,齐林的快餐店很快挂牌了。5张桌子,卖羊肉汤,从早晨5时开门到晚上10时30分歇业,齐林说虽然累,可每天回家都兴奋得睡不着。“这样的生活我向往很久了,太满意了”。 正聊着,店里来了客人,齐林忙招呼客人入座点餐,一副老板的派头。(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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