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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承重墙将受重罚 最高罚20万元
青岛新闻网  2004-11-12 10:00:59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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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新房不惜破坏承重墙,上海市房产管理部门今后将对此类行为依法行使处罚权。据悉,这一权利已列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内容中,此规定已于本月1日起开始施行。

  本次正式实施的49条新《规定》规定包括:业主如果擅自拆承重墙,最高罚20万元;违章搭建,最高罚10万元;擅改房屋面貌,最高罚10万元;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最高罚5万元。

  同时《规定》还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如果物业公司不“及时作为”,最高罚款达1万元。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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