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1月11日专电(岳峙)陕西省宝鸡市一家幼儿园同意一家摄影社将50名孩子的照片做成挂历,每套挂历以58元的价格卖给家长。有家长对这一做法提出疑问:未经家长同意,就将孩子照片做成挂历,这是否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
据家长张先生讲,前几天孩子从幼儿园回来后,要58元买
挂历。不明就里的他到幼儿园了解后才知道,幼儿园给几十个孩子每人拍了一套照片,做成挂历,一套卖58元,其中就有自己孩子的。他觉得奇怪,幼儿园要把孩子拍成挂历,就应该先告诉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才可以照相。
宝鸡文理学院幼儿园的王园长介绍,一周前,有几个人来到幼儿园,说可以给孩子照相,然后做成挂历,如果家长不满意,就不用买。当时考虑到可以不买,幼儿园就在门口贴了那几个人打印的《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和《服务承诺》,并到班上问孩子们谁愿意照相,有50个孩子报名照相后,那几个人把孩子的照片做成了挂历,现在只剩下三四个家长没买,其余的都被家长买走了。
张先生说,自己没有交钱,也就没有拿到孩子的挂历。(完)
特约编辑 徐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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