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宣布,从今年起,全市户籍派出所的领导、民警要每年两次向群众作述职述廉报告。
这种面向群众的述职述廉是一次对公安机关进行自律约束的极佳实验。其意义在于:可以让更多工作在基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连的警务人员直接接受群众舆论的监督,让基层民警根据群众的监督意见调
整今后工作的方向与坐标。
但在监督者与被监督之间,总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个前提下,要求社区民警在述职时必须“坦白”自己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不负责任或不作为的行为,更多的是依靠述职者的自觉与自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无关痛痒的述职述廉事例告诉我们,如果这一尝试最终变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恐怕就违背述职述廉的本意了。
鉴于此,基层民警述职述廉工作如果不加强监督与监察,如果不能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呼声,恐怕只能让这次尝试停留在对民警本人进行道德评价的层面上,而难以达到振聋发聩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想办法避免基层民警在述职述廉活动中走过场、说假话,同时更为充分地聆听来自群众的声音,并以此作为述职述廉能否过关的标准之一,也许更为重要。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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