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远)昨天,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从业人员,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和其他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要把侦破、查处针
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于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要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已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据国家法律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这一规定,让人们再次把目光聚集在校园安全上。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几起发生在幼儿园里的刑事案件,让很多家长非常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人们在纷纷追问:幼儿园及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究竟存不存在问题?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共有1430所幼儿园,在园儿童近20万人。但在上千所幼儿园中,大部分幼儿园都没有雇请专业的保安人员。针对这个问题,东城区教委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赵其瑜副书记表示,没有保安员不代表没有安全保卫制度,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都有专门的保卫干部,并设立了门卫、登记、夜间值班等制度,一些地方还有技防手段;许多学校都安排男教师轮流值班。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一千多家幼儿园中,归属教委直接管理的仅是少数,多达三分之二的幼儿园属于民办,教委仅在教学上和其发生联系,许多政策、制度则很难触及隶属于机关、企业的幼儿园及街道所属的幼儿园。本市接连发生命案的两所幼儿园,就是一家属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一家则属于北新桥街道办事处。
记者就幼儿园和中小学该不该雇请保安这个问题采访时,听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一些孩子的家长质疑:门卫能不能替代保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的“看门大爷”,有没有能力保护学生安全。一些专家也认为,门卫不能替代保安的角色,两者在职责和社会治安防范意识方面有明显差别。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孩子年龄小,自理能力和分辨能力差,容易受到欺骗和伤害,最好是设保安对他们加强保护。但也有不少家长对此并不赞同,家长们担心,保安员大都是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而寄宿制的幼儿园和学校,孩子们要在园内或者学校里过夜,如果管理不严的话,会不会发生猥亵或强奸案件。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使幼儿园及中小学校是否该雇请保安员成为一道难题。
有专家认为,根据现有立法,公安机关是保障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每一个公民合法权利的责任机关,他们对保障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安全、保障中小学生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公安机关应该在减少、预防校园暴力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因此学校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学校把发生在校内以及周边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暴力事件的因素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配合学校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要及时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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