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上常见的那些情节曲折离奇、内容感人至深的新闻故事,有的竟然是人为编造出来的。而且,在被人揭穿以前,这种编造出来的动人故事真是甚有市场。不久前,有人编造出一个女警官为了继续进行“爱心行动”不得不以索贿为主要手段筹集资金的“新闻故事”,在《天府早报》首发以后,被多家报纸转载。不料江苏警方动了
真,追本穷源查到扬州,一直查到这位“自由撰稿人”的电脑里还有32篇“纪实类的文稿”。这位“自由撰稿人”不得不向警方交代说:“至少有19篇是胡编的,另外13篇在撰写时也‘进行了适度加工’”(参见2002年10月22日《扬子晚报》有关报道)。报道说,这位“自由撰稿人”“被拘后信箱仍有稿酬进账”,可见其伪造的假新闻故事销路之好,亦可见新闻界自身对这种假造的新闻故事毫无警惕。这种和事实相去甚远的新闻故事,是假新闻的一个新品种,不可等闲视之。
警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形象,对这条假新闻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这才揭穿了假新闻的真相。和警方这种较真的行动相比起来,新闻界自身似乎并没有多少触动。这就引出一个重要问题:新闻打假主要靠谁?是应该依靠警方?还是应该另有答案?虽然现在制定《新闻法》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新闻打假却容不得等《新闻法》颁布之后再来从容行事。而且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肯定,如果都靠警方介入来解决问题,我看效果恐怕有限得很,假新闻就一定还会泛滥下去。
我个人的看法是,新闻打假主要还得靠新闻界自己,还得靠在新闻工作岗位上的每一个敬业的工作人员,靠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的打假意识和打假行动。正是因为新闻界自身打假意识极为淡薄,我们才给假新闻的泛滥提供了可乘之机。虽然现在的假新闻往往以捕风捉影、添枝加叶为主要手段,真真假假夹杂在一起,比过去人们常见的胡编乱造式的假新闻狡猾多了,因而也更难识别,但是,只要媒体自身树立起打假意识,这种假新闻还是能够现出原形来的。假新闻的作者既然把自己乔装打扮成一个亲临现场辛勤采访、并且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新闻记者,既敬业又称职,我们为什么不向他们学习一下,也到现场看看虚实呢?这一看,是真是假立刻现形。比如2002年9月29日成都某报有一则“保姆原来是继母”的长篇报道,写的是南京的事情,记者对千里之外的感情故事似乎了解得毫发毕现,各地报纸纷纷转载。不料10月25日广州的记者来到当事人家中采访,却发现了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这个真实的版本,发表在10月29日《羊城晚报》上。实践证明,只要新闻从业人员头脑里有打假意识,编发新闻时多问几个为什么,乃至于对那些极富“卖点”的新闻亲临现场核实一下,假新闻要出笼就很困难。发表新闻的关口把好了,把得严肃一点、严格一点,假新闻能从哪儿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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