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10月16日报道,自2001年7月以来,陕西省蒲城县荆姚镇政府累计拖欠20名机关干部的工资15.2万元,然而这个镇仅招待费一年就花掉20万元,造成干部职工生活困难,这种行为引起干部的强烈不满。
从镇政府招待费用和拖欠工资之差可以看出,如果镇政府把吃喝的一部
分费用用在发放工资上就不会出现拖欠工资的事情。但是事实是镇政府吃喝的费用超出了拖欠工资的资金。如此咄咄怪事,告诉了我们什么?镇政府不惜拖欠工资也要吃喝现象的发生在我国即使不是一种普遍现象,恐怕也不是仅仅陕西省所特有的。近年来公款吃喝之风的长盛不衰也与此不无关系。这种不顾实际承受能力的吃喝行为的出现是值得反思的。从根本上说,这种现象的出现已经严重危及到了政府的公共性特征。因为政府的公共性意味着政府将公民的意志作为公共行政的首要原则,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得到实现。这些被拖欠工资的干部职工的权益被侵犯,也是政府公共性丧失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现代政治理念中,政府公共性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府公共性的缺失却是长期和普遍的现象。这则新闻中,镇政府在财政非常困难,机关运行困难的情况下,还是大吃大喝导致工资拖欠。这种现象的出现正在侵蚀着政府的公共性。世界银行1997年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明确指出:
“政府即便怀有世间最美好的愿望,但如果它对于大量的群体需要一无所知,也就不会有效地满足这些需要。”政府拖欠工资还吃喝,是政府自利性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犯,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导致公共资源成为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私有资源。本则新闻中的不顾工资发放问题而大吃大喝,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对此,就要求政府必须树立公共精神和规制权力。公共精神是指引政府公共行政的价值导向,是保障政府公共性的道德规范。尽管在现代社会,民主宪政的制度安排对于保证政府的公共性具有根本意义,但是政府官员的信仰与政德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公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来源,政府必须及时有效地回应公民的合法诉求。拖欠工资还吃喝是严重违犯公民意愿的行为,更是对公众合法诉求的忽视。试想,如果政府树立了公共精神,如果权力得到了限制,还会出现不惜拖欠工资还吃喝的事情吗?规制权力是克服权力异化的根本途径,是实现政府公共性的重要保证。如何有效克服或尽量减少权力的异化是实现政府公共性至关重要的问题。拖欠工资还吃喝告诉我们,政府的公共性正在流失和公共性的缺乏,而公共性的缺乏本质上是由公共权力的异化所致。
具有公共性的政府不是任何个人、集团、阶层压迫其他个人、集团、阶层的暴力工具,而是社会各成员、各集团、各阶层都有权参与,都有权共享政府服务和保护的共同体。在缺乏公共性的时代,公民的权益将不断丧失,并终将一步一步被政府官僚所奴役。在建设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今天,我们必须防止政府公共性的流失,政府的公共性是建设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之本。笔者以为,这就是镇政府拖欠工资还吃喝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警示。(作者: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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