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从今年10月开始,明年3月底结束。在本次换届选举中,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要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兼职比例还要再高一些。
这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的意见》明确规定的。《意见》要求,要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意见》提出了四项目标要求:大力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最大限度地精简村干部职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享受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的人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原则上先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力求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落实村干部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一般不宜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重视推选优秀青年、妇女和学历层次比较高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力争村“两委”成员中青年、妇女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有所增加。
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扩大党内外民主,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公开考选”制度,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参与推荐的党员和户代表,一般不得少于本村党员总数和总户数的85%。村党组织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由乡镇党委研究提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成员。
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和监督,《意见》要求完善村“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任职期间,未完成任期目标和兑现承诺的,村“两委”成员要主动辞职。由乡镇党委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确定村“两委”成员享受补贴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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