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0月10日8时起,济青高速公路青岛站将对超限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如果超载,最高将被加收5倍通行费。这是根据省物价、财政和交通部门联合发出的有关通知而实施的。
根据上述三部门的通知,行驶高速公路和通过普通路桥收费站,除按照原规定收取通行费外
,另外加收超限运输通行费。具体标准为:超限50%(含50%)以下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0%加收;对超限50%—100%(含1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1.5倍加收;对超限100%—200%(含200%)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3倍加收;对超限200%以上的车辆,按规定通行费标准的5倍加收。
日前,济青高速公路青岛站电子计重收费系统已经安装完毕,明天正式投入使用。据介绍,车辆电子计重收费系统的核心部件是一套埋设在出站口地下的电子感应地秤,大型货车如果超载以及超载的重量,将被当场“读出”。这种“货车体重仪”在我省是首次安装使用。(邵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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