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在9月12日中午,以通州区易初莲花超市“安装有炸弹”为名向超市勒索100万元人民币的犯罪嫌疑人杨陈华,近日已被通州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现年18岁的杨陈华是四川安岳县人,只有小学文化。9月12日上午,杨陈华在通州易初莲花超市买东
西时,超市保安怀疑他偷了东西,随即将他扭送至人保科处理。双方发生纠纷后,杨陈华产生了报复超市的念头。中午11点半,杨陈华回到单位,用单位电话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易初莲花超市有炸弹,如果超市不拿出100万元人民币,炸弹将在20分钟之内爆炸。接报后,警方马上作出部署,一路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排爆,另一路人去抓捕犯罪嫌疑人。中午12点,易初莲花超市及其门前停车场均拉起了警戒线,超市里的数百名员工和上千名顾客都被紧急疏散到超市对面的马路边。经过两个小时的全面排查,警方认定举报电话为虚假恐怖信息,而这两个多小时的暂停营业造成了超市约2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在超市恢复营业的同时,通州警方根据超市保安提供的线索,将正在出租房内熟睡的杨陈华抓获。
经审查,通州检察院认为,杨陈华故意编造虚假爆炸恐怖信息,引起群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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