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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路名牌只能用拼音 市民政局称用英文标注地名违法
青岛新闻网  2004-10-04 04:09:51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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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新路名牌不错,但是为什么不标上英文呢?”近日,市有关部门请市民给新型路名牌“挑刺”,不少市民提出路名牌应中英文兼顾的建议。对此,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有关规定,路名牌上只能标注现代汉语拼音。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有
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我国采用英文标注地名,不利于我国地名的标准化管理,造成了一地多名、一名多音,还违反了国家的《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记者于小阳通讯员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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