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贪官要“觉悟”,这也许是个笑话。有没有真心忏悔的贪官?有。当年的刘青山就真正地忏悔了,他觉得实在对不起党和人民,觉得罪有应得,最后收拾一下办公室的东西,自己的带给家人,公家的嘱托下属交公,他就是这么“坦然”赴刑的。这可以看作一个贪官的“觉悟”,他从内心忏悔了。
而现在的贪官就大多
没有这样的觉悟。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被捕后就喊冤:“比我受贿数额大的多的是,为什么抓我?我想不通。”“海南第一贪”戚火贵,对办案人员说:“我把钱都交了,你们不能判我死刑。”成克杰赴刑时向执刑人员求命,他可能有后悔,但没有从心底忏悔;胡长清狱中抱怨媒体不能像美国记者监督克林顿一样监督他;“河北第一秘”李真,在狱中撰写长篇反腐论文,递送中纪委立功求生,也没有内心的忏悔;陕西富平原公安局长丁叔亮,在庭审中说自己接受黑帮头子董天运的巨额贿赂是迫不得已;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甚至把犯罪的责任推到赖昌星身上,是赖昌星的“功夫”太深。还有的贪官说自己“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受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云云,这些口头禅式的忏悔,根本就没有发自内心。
向贪官要觉悟虽然可笑,但还是要以“觉悟”来评判他们的最后忏悔。可以说,他们的觉悟非常之低。他们都曾经是职权岗位上的人,是国家干部,多年受党的培养教育,自己还承担着教育人民和下级的责任,也做了大量的实际教育工作,他们理当有一定的觉悟。他们犯了罪,理当有这个忏悔的基础和表现,最起码犯了罪不能不认账。
张二江曾对办案人员说:“我的问题交待完了,我可以走了吧?天门市不能没有我。”他这个惯性也太大了,这是受审,不是汇报工作,他压根就不知道忏悔是怎么回事。他们以权谋私,或者“权”威惯性太大,从来想不到“忏悔”二字。还有的贪官可见自私到什么程度,他们贪得再多,也不认为自己有罪,占有的再多也不满足,这就是他们不想忏悔的一个原因。还有的是忏悔了,我曾在电视上见李乘龙作“警示”报告,声泪俱下,但也不是来自内心的忏悔,而是保命。像刘青山那样默默地赴刑,那是真忏悔。现在的贪官大多没有这个“觉悟”,说不定还像那位潘某,以为自己贪得还不够多。王怀忠受贿达人民币517.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达人民币480.58万元,他换取这些贿款的代价是国家国土资源流失亿元之巨,他既不认罪也不忏悔。
要问贪官忏悔有没有实际意义,有。忏悔就是洗礼一个人的灵魂,这个意义非常重大。苏格拉底临刑时想到欠人家的一只鸡,让弟子替他处理这件事,对他来说这件事很重要,死也要死得清白,不欠账。对人民有罪这是一笔最大的账,贪官忏悔是一个不应缺失的觉悟。如果做到真正地忏悔,反思人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看到人性的存在。法网之外,这些并非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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