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晨报讯你买我的房,我再租你的房,没多久,租金说不定就能等同于你的买房钱了——近期,一种“售后返租”的投资方式,以“高回报”为饵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民。合肥市房产局昨日再次表态:购房者对“售后返租”应有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
据介绍,“售后返租”其实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
但是它又不是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出现,而是重新注册一家商业运营公司和购房人签订租赁合同,并许诺高额租金回报,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权威人士透露,高回报必然存在高风险,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则,购房人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这种运作方式如果不成功,购房人的利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即使有相应的担保,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变现能力,担保也很难成为购房人利益的根本保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据此规定以及合肥市的地理环境、市场潜力和外地的经验教训,房产部门认为合肥市不宜进行这种促销方式,特别是期房预售更应严厉杜绝售后包租。
据透露,合肥市政府日前已经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从商品房预售开始杜绝“产权式酒店”、“产权式商铺”、“售后返租”等现象发生,工商管理部门和媒体也被要求加强对此类广告的监管,严禁发布此类广告,以免产生误导。政府部门同时希望各商业银行学习成都的做法,停止对“产权式酒店(商铺)”发放贷款。
(新东 作峰 红彦)
特约编辑:宋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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