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俊旺实习生邓敏芳通讯员乐刚)学生犯错竟可自选处罚方式。昨日从江岸区获悉,该区目前已在第二十中试行该学生管理办法,并拟在全区推广实行。
根据学生违纪程度和次数,学校提供3-8项可供选择的教育方式。第一次违纪,学生可自选教育方式;第二次则由师生共选;第三次
则由家长和班主任磋商决定。比如迟到,学生可供选择的就有“口头认错”、“写情况说明”、“通知家长”等多种方式,并选择扣掉1至5分的德育分。
江岸区教育局中教科副科长杨波说,一些学生违纪后对老师的批评“口服心不服”,让学生自行选择处罚方式,有助于学生主动认错并改正。
二十中不少学生反映,“自选罚单”增强了同学们的自律性,能让学生真正认错,减少师生间的摩擦。
学生会不会选择处罚“避重就轻”呢?杨波说,学生犯错的次数不同,可供自选的“罚单”就越有限。二十中周校长说,处罚不是目的,这些管理办法是在尝试新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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