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黄金周旅游注意了:游客因服务质量拒绝登机将得不偿失。从10月1日起,广州市民在参团旅游时将启用新版旅游合同,旅行社增加自费项目要游客书面同意。
自费项目须“签字”
根据新合同,在参加国内游的情况下,在参团人数不足16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
提下,与其它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对16人(不含小孩)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务,不足16人的团队不派全陪(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但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须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团费不含“园中园”
新合同对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有清晰的规定,一般国内游团费主要包括: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各地游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道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出境游的团费中增加了一次行程签证费用和境外机场的建设税。
误机旅行社不负责
对于黄金周期间经常发生的航班延误问题,新合同也有条款对应: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前几个黄金周,都出现了游客因为服务质量等原因,拒不登机,要求旅行社即时赔偿的问题。新合同特别注意到了这一点,提出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约定行程进行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表内各项安排临时作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游客的经济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稿源:TOM网)
(特约编辑 马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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