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邹桂)上化学实验课时被酒精灯烧伤,17岁的中学生小娜认为这是因为学校管理不善所致,遂将学校崇文区92中诉至法院索赔8.9万余元。昨天,崇文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的庭审,原告小娜没有到庭。小娜的父亲称,去年10月15日下午第3节课,是小娜文理分科后的第一次化学实
验课,课前,老师既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也没有给学生分组、安排座位。小娜只好找到原来的坐位,但原来的坐位已有同学占有,小娜只好在一旁观看。又由于没有垫酒精灯的器材,小娜的同学只好用一个烧杯垫酒精灯,而这也没有被老师制止。实验时,酒精灯被碰倒,火一下子烧到了小娜的脸上和颈部,其两手也全被烧伤。经诊断为深二度烧伤。
小娜的母亲说,女儿出事后一直不敢照镜子,情绪也变得很容易激动。小娜现在已经转学,但对于实验仍觉得害怕,直到现在每天脖子上还缠着绷带。
校方代理人在向小娜的伤势表示道歉及遗憾后,却称学校不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小娜的同学操作不当,造成酒精灯倒地引起,事故发生后学校还及时扑火并将小娜送往医院,避免了更大伤害发生。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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