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农村离婚率已经远远高出城镇水平,而且在这些离婚案件中,发生在有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约占80%。在一些乡镇,外出务工的已婚人员离婚率竟高达50%以上。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曾接待过数千例民工婚姻咨询,问题不外乎是离婚后子女的去向、财产的分割等等,甚至有务工
人员要找同性恋伴侣。最近苏北一男青年来咨询时,情绪非常低落,因为他妻子在沐浴中心做按摩,收入远远高于丈夫,久而久之就觉得丈夫没本事,要求离婚,还不要小孩。还有一例咨询案是一个30多岁的建筑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与烧饭的打工妹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农村的妻子寻来后,他称婚姻是父母包办的,没有感情,最后花几万元离婚了事。
有关统计表明,全国农村至少有1.5亿剩余劳动力,每年有2000万农民要离土离乡、进城务工。而在进城务工的亿万民工中,有一半以上是青壮年,留在家乡的多半是“6038部队”,即60岁左右老人或妇女儿童。这些务工人员家庭离婚率的直线上升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也就是原来的夫妻有相当一部分是父母包办婚姻、换亲婚姻,有的甚至是买卖婚姻,缺乏感情基础。一旦这些人进城务工,与其他打工妹产生感情,很容易见异思迁;而少数农家女进城后眼看花花世界,与原来老实巴交的丈夫一比,更容易“另谋高就”。再加上进城后夫妻身处异地,缺乏沟通交流和情爱性爱以及互动照应,使得原来感情基础就不牢的夫妻很容易劳燕分飞。
农民工进城后的离婚潮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现象,我们不能单纯地从离婚率来判断社会的进步与否,对离婚的正确态度是:一是能不离的尽可能不离,因为离婚毕竟对一个家庭是重大震荡,会给双方带来心灵创伤,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二是该离的好离好散,因为文明社会应该给婚姻失误者重新选择的机会;三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商量财产分割、子女教养等问题;四是文明离婚,不做夫妻也不必大打出手。
现代夫妻关系的稳固,有赖于经久不衰的亲密性、持续不断的调适性和恰如其分的独立自主性。能够做到这三个要素,就会“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