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王女士是中国农业大学的博士,已在北京京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两年多了,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今年休了四个月的产假后,自己的“饭碗”却保不住了,公司让她在家待岗。
女博士产假后待岗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职务原是公司研发部开发软件的项目经理,每月近8000元的
高薪。因为3月份生小孩休了四个月的产假,7月5日才回单位上班。但是上班没几天,公司便要求她当技术含量低的测试工程师,理由为休假过长对近段研发工作业务不熟。王女士不乐意,因为测试工程师每月工资只有3000多元。
7月只领135.76元工资
“我7月份没有做什么具体工作,就是学习一些新的东西和看其他组项目操作进程,因为我不同意换岗位,我的上级并没有给我具体分派工作。”王女士说,“我只领了135.76元的工资。”
由8000元高薪降到135.76元,王女士实在接受不了。记者向该公司领导询问这135.76元的工资计算方法,答复是,虽然7月份她没做什么具体工作,但考虑到照顾她的生活,还是按照测试工程师岗位标准发放,3000多元的工资扣除上个月多发的2060元,再扣掉每天半小时的事假,最后统计为135.76元。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王女士6月份的产假时间是属于晚育的奖励产假,可以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因此公司认为6月份多发了她2060元。
王女士的当事律师张先生说,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方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公司认为6月份工资多发,理由不成立。
“8月份我只得做测试工作,公司月底要按测试工程师的标准给我发工资,因为我一直没有同意调岗,所以不同意按这个标准发,9月初公司就给我发待岗通知了。”王女士对公司让她待岗的做法感到很生气,“待岗的话,我每个月只有500多元,我丈夫在外地读博士,我刚生了小孩,一家子都得靠我养,这点钱根本不够。公司现在就是让我自动辞职,他们可以不负责经济赔偿。”
女博士不适合原岗位
该公司向记者解释,他们对王女士一直很照顾,她是公司里惟一的博士。可是学历不等同于能力,她学的专业是农业机械,和公司的软件开发并不对口,工作两年来,并没有做什么突出业绩,并不是十分适合做项目开发工作,考虑到她产假后不能出差和加班等种种原因,才决定换岗调薪。
张律师认为换岗调薪就是降低了王女士的基本工资,这在保护法里是不允许的,但是公司认为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就调岗很正常,符合劳动法规。
劳动仲裁下周开庭
现在王女士在家待岗半个月了,因为不能找别的工作,她觉得目前的处境很困难,希望海淀区劳动争执仲裁委员会解决此事,下周一仲裁委员会将开庭。
实习记者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