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7时许,山东省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杀人事件,一男子手持菜刀,在教学楼四楼内追砍上课的小学生,并劫持一名女学生,后被警方制服。有25名小学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9月21日《新京报》)
据我所知
,这是今年发生的第四起性质极为严重的校园杀人事件了。前三起分别是:2月27日早晨,因对生活状况不满而蓄意杀人,暴徒马某闯入河北辛集市蒙太梭幼儿园行凶,护士郭钗为保护幼儿园的62个孩子,只身与马殊死搏斗,身中数十斧,最终与她年仅4岁的儿子一同被害。8月4日上午,北京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临时工徐和平挥刀对幼儿狂砍,导致15名幼儿和1名教师受伤,1名幼儿死亡。9月11日上午10时40分,歹徒杨国柱突然闯进苏州市吴中区白云街13号外来民工子弟临时托管点,挥刀对儿童狂砍,当场砍伤儿童28名。
9月不到10天的时间里,就接连发生了两起校园杀人事件,面对如此严峻的校园安全形势,我们还能坐得住吗?孩子在校园内的安全还有保障吗?
9月20日《新京报》还报道了陕西省韩城市民办新蕾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的事件,从16日至19日上午,先后有41名学生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治。
对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质问当地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为什么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发了一道又一道,强调校园安全的会议开了一个又一个,还会接连不断地发生安全事件?面对如此没有保障的校园安全措施,家长们怎能放心送孩子们进校园?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在已普遍实行官员问责制的今天,面对如此多的校园伤害案,为什么就没有一名官员引咎辞职或受到处理?
现在不少地方的学校,校长与上级官员签订了《安全责任状》,校长成了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但我不禁要问,尤其在小学和幼儿园中,女教师占绝对多数,身强力壮的男教师少,校长们有什么资源可以保护孩子们的安全?有什么力量可以抵御歹徒的袭击?没有猎人保护的“羊群”,又如何能抵御“狼”的攻击?
校园安全系于校长负责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安全责任必须上移,必须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首长负起校园安全的责任。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启动行政问责,该道歉的道歉,该撤职查办的撤职查办,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这样才能触动有些官员的安全神经。 (方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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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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