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今日讯 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山园鲍翅炖品店老板薛大江遭绑架伤害致死案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处主谋朱公俊死刑,另外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说,2003年3月,被告人朱公俊(辽宁大连人)与其堂弟朱公庆(另案处
理)预谋,在我市绑架中山园鲍翅炖品店老板薛大江勒索财物。3月23日,二人以帮忙索取欠款为借口,纠集被告人关俊峰(吉林人)、王勤(吉林人)到我市伺机作案。3月28日13时许,四人驾驶得利卡面包车跟踪驾驶辽B03333奔驰轿车的薛大江至东海中路7号市立医院东部分院停车场,采用暴力手段将薛劫持到面包车上。3月29日,薛大江在“二朱”的逼迫下,打电话让“中山园”经理徐国胜准备190万元等待来人取款;8时许,朱公庆驾驶薛大江的奔驰车到炖品店门口将钱取走。为防止罪行败露,当日19时许,朱公俊、朱公庆驾车到武警青岛支队东侧小路上,在面包车内用绳子勒死薛大江。朱公俊又与朱公庆一起将薛的尸体放进奔驰车的后备箱内,将奔驰车停放于宁夏路293号楼下。此后,二人劫取薛随身携带的美元2800元及手表、戒指等钱物,驾车逃离青岛。
4月16日凌晨,朱公俊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9日,关俊峰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王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公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伙同他人实施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应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关俊峰、王勤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惠英等要求三名被告人赔偿丧葬费等共计33.7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朱公俊与薛大江原系朋友关系,今年3月11日朱与薛在打麻将期间,得知薛经济实力较强且易筹得大量现金,遂与其堂弟朱公庆(在逃)共谋绑架薛,并致被绑架人死亡。法院认为,朱公俊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必须严惩;被告人关俊峰、王勤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依法判处朱公俊死刑,剥奇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关俊峰有期徒刑二年,王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三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9.8万余元。(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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