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22日电(记者王志)作为我国较早开展政府采购的省份之一,山东政府采购的效果显著,五年“阳光交易”共“节支”42亿元。
记者从22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济南)国际信息技术博览会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研讨会上获悉,自1998年开始政府采购试点以来,山东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199
9年至2003年,采购额由20亿元扩大到82.77亿元,增长3倍多,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额219.24亿元,其中节约资金42.13亿元,节支率达16.12%。同时,政府采购范围也发生积极变化,由最初单一的货物采购,扩大到目前的工程、服务采购。到2003年,工程采购量已超过物资采购。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委托具有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政府采购具体操作职能,目前山东省财政厅已认定77家社会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已基本形成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市场,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阮凤英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仅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及反腐倡廉,而且有利于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实现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多方“共赢”。
据了解,按国际通用计算标准,政府采购额应占当年GDP的10%-15%,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0%左右。阮凤英认为,作为一项新兴事业,目前政府采购除存在采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共性问题外,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采购规模还不够大,蕴涵巨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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