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电,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对外公布了农资质量和售后服务状况调查报告,结果显示,96%的农民曾遭假劣农药坑害。
据了解,从今年5月起,山东省消协历时3个月的时间,采取入户问卷和座谈两种形式,发放5600份问卷,对全省17个市的农药、种子、化肥及农机质量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了调查。
从调查情况看,农民选购和使用农药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够,96%的农民反映曾遭假劣农药坑害,而34%的农民认为自身识假辨假能力不强是造成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不少农民往往仅凭经验和感觉使用农药,以致用药不足或过量,甚至用错药而造成作物减产。如山东省滨州市消协曾受理过农民5万亩棉花减产受损的投诉,经调查得知,主要原因是农民未计算好实际种植面积,导致棉花因用药过多而减产。
据调查,生产、经销单位和电视广告宣传是广大农民了解农药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价格便宜和购买方便是农民购药考虑的主要因素,其中55%的农民从个体农资经销商处购买。而对于同一种农药,由于进货渠道和经营方式不同,价格差别较大,农药价格混乱。
少数媒体对农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的情况严重。而农药生产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及污染严重等问题突出,产品质量也与发达国家相差很大,许多所谓的新产品都是“换汤不换药”的老药,农药品种不足,结构不合理。据了解,目前国内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类等杀虫剂的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乳油等老剂型所占比例较高,而悬浮剂等一些高效节省型制剂在国内尚未推广使用。
有关专家认为,借鉴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做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农资也可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对将要进入流通市场的农资进行强制性检验,达到统一技术要求后方可进入。同时,应鼓励和扶持农资经营主体逐步建立农资连锁经营的销售模式,通过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方式经营农资,降低农资价格,保证农资质量,从而防止假劣农资“祸国殃民”。而尽快出台《农资产品鉴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健全相关立法才是根本解决农资质量问题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