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卫生局17日就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管理发布健康警示,提醒市民如果需要接受这种技术含量高、难度大、专业性强的医疗服务,一定要选择经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此类技术的医疗机构。 近日,市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
技术管理办法》及《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及专家,对我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医疗机构未经省卫生厅或国家卫生部批准,擅自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冷冻胚胎技术、人工授精等执业活动。对此,市卫生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据介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是一项技术含量高、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服务项目,必须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准入管理,涉及社会、伦理、道德、法律和家庭等诸多方面,是关系国民素质和子孙后代健康的大事。
为此,市卫生局就此提出如下警示:一、是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经省卫生厅或国家卫生部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二、已设置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拟开展此类技术必须报经省卫生厅或国家卫生部批准后进行;三、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用以治疗不孕症或预防遗传病为目的而设置的人类精子库,须报经国家卫生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四、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相关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未经卫生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擅自设置人类精子库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市卫生局还公布了我市已被国家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科目的医疗单位名单。目前,国家卫生部已批准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试运行;省卫生厅拟批准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
市卫生局提示,广大市民如发现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超批准科目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可拨打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电话5652508进行举报。(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