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家住南宁市双拥路的陈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按一则征婚广告与婚介所联系,但她发现见面的男子是婚介所的婚托,花了100元只见了一面就没了下文。在此她提醒其他人不要上当受骗。
9月12日,陈女士在一媒体上看到这样一则征婚广告:男,41岁,丧偶,国家公务员处长,父母海外,重情,近期完婚,
地区不限。正值单身的陈女士觉得这男子条件很不错,于是按照广告上的婚介所的手机号码打过去,一名自称是工作人员约她过去和这位男士见面。
在朝阳路某婚介所,陈女士见到了那名41岁的男士之后,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就要求她交100元手续费。之后,该男士与她就走出了婚介所找了个地方聊了起来。该男士告诉陈女士,他是民族大道某机关的一名处长,名叫宁×,2000年丧偶,现有一女儿在南宁三中读书,家里有三房一厅,父母在海外。陈女士向宁×询问其家庭详细地址,但他说作为处长不可能随便告诉别人他的住址。最后,宁×给了陈女士一个手机号码。陈女士担心自己记录电话号码有错,所以当场拨打了那个号码,却发现宁×手中的手机没有反应,所拨的号码也无人接听。陈女士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于是就要求宁×和她回婚介所索要收费收据,但是宁×称要回单位参加一个茶话会,所以先送她回家,收据的事明天再说。第二天,陈女士到朝阳路某婚介所要求退100元手续费,但工作人员说已经给她提供服务,不可能退还费用。在婚介所,陈女士还看到与她见面的宁×,他是和婚介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上班的。
昨日,记者按照宁×留给陈女士的手机号码打过去,一男子接电话称姓宁,但否认9月12日和陈女士见过面,也否认他是某机关的处长和去过婚介所,随后便摁断了电话。当记者的电话挂断一分钟后又响起来,一名自称是朝阳路某婚介所姓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过来,记者问他怎么知道这个号码,周×说是按照来电显示打过来的。“为什么征婚人宁×的手机会在婚介所工作人员手中呢?”当记者提出疑问时,周×说:“哦,宁×是到婚介所来玩,我看了他的手机来电显示。”随即他很警惕地问记者是什么单位的,记者表明身份后周×马上挂断了电话。
都市报记者 文艳玉
实习生 郭子琼 赵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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