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四方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阜新路派出所破获辖区发生的一起伤害致死案。 9月11日,温州路38号楼有人殴斗,民警赶赴现场时,发现一男青年带伤倒地身亡,其余殴斗人员已逃离现场。死者为河南省范县人葛某。 有人向勘察现
场的民警反映,在长途站周边为一船务公司招工的外号为“洋洋”(高某)和“小涛”(姜某)的两名临沂人参与斗殴。另有人提供了二人逃窜时乘坐的是其老乡高某某(男,26岁)驾驶的出租车。当晚,经警方审查,高承认借钱给二人,并把二人送到黄岛,后二人又从黄岛乘长途车外逃潍坊。 9月12日晚,二人在潍城区某旅馆内被抓。经查实,当日,姜、高二人在长途汽车站附近非法招收出海打工人员时,与河南来青的葛某、宋某相遇,姜、高二人将葛、宋二人介绍给某渔船船主陈某。后几人到温州路上一小饭店喝酒庆祝合作成功。期间,葛某、姜某均自称习过武,并发生争执。饭后,葛、宋二人反悔不愿干船上的活了。结果,四人打了起来,其中姜、葛因都自称有功夫,提出“单挑”,姜某持棍棒、砖头拳打脚踢将葛某打倒在地,致葛某伤重死亡。(朱人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