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刘效仁先生《警惕外企大面积“制造亏损”》的评论,该评论所涉及内容迅即成为各新闻(门户)网站的热点话题。
在华外企多半不是经营性亏损,其中至少有2/3的亏损是人为制造的。光去年一年,在华外企通过“制造亏损”,就使咱们流失税收300亿元!国税官员称:“这只是保守的估
计。”
更揪心的是,在华外企大面积“制造亏损”的问题,并非去年才突然暴露出来。自咱们决定鼓励外方来华投资起,这个问题始终相伴相随。开放已26年,若以20年划一道杠杠算笔总账,其间流失的税收不知还要放大多少倍。
读者们是否有所留意,这个问题虽说过去总有个别媒体去碰一下,却始终兴不起大的“浪花”。我以为,首先是有关机构不愿披露翔实的信息———这事让人感到痛和不光彩;其次,通过“制造亏损”少缴税的事,不光在华外企做得不亦乐乎,咱们自个儿的“内企”也有不少热衷于此。
许多国家,企业想玩花招而少缴税都是很难的。同理,那些在华的外企,在自己的国家多半也不敢那样去干。因为成熟的市场化国家有健全的市场秩序,其税收征管制度同样是成熟高效的。
反观咱们及同处于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内企”还是外企,非法避税几乎成为经济领域内的一个通病。制度经济学有个重要观点叫“制度重于道德”,如果承认这个观点带有普适意义,拿它去分析在华外企“制造亏损”的原因,就会发现问题首先出在咱们自己。正是咱们的相关制度软弱无力,使得如此之众的在华外企无所顾忌。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作用机理的阐述十分深刻。同理,成熟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包括其中的行政规章和法律法规),首先有赖于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其“奠基”,而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又首先依赖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说眼下国内市场经济形态之不成熟,首先因为咱们仍处于经济与社会的转型阶段———旧的制度已经失灵,新的制度有待建立与完善;咱们的经济与社会充满着矛盾和种种不如意,包括在华外企“制造亏损”带来的巨额税款的流失。
基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包含正面的推进作用和反面的制约作用,基于国内政改长期滞后于经改的现状,现阶段促进市场经济形态的成熟,尤须在政改层面发力,促“政治力量”与“市场力量”联手,共同打造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这是从治本层面解决企业税收流失的方法。由“点”到“面”———解决整个经济领域的其他深层次问题也是如此。
最后说明一下,笔者并非为非法避税的在华外企开脱,也十分赞同从加强税收征管(治标)的角度约束在华外企。只是有一点必须强调,惟有加快改革,方可化解经济社会领域的种种不如意。
(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