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京市旅游市场执行的一些旅游合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专门组织相关专家就不公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点评。昨天,市消协正式公布了点评结果及修改意见。随后,记者与被点名的旅行社联系,各家旅行社都表示出了对消协点评意见的不同看法。
旅行社不赔意外伤害
【霸王条款】:“
乙方(消费者)因病发生费用自理: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伤害的,甲方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立案,同时协助保险公司调查核实,以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为限,甲方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北京春畅旅行社合同)
【消协点评】:该合同条款中“如遇意外事故造成乙方(消费者)伤害的,甲方(经营者)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立案”,实际上意外事故有的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因此,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修改建议】:规定消费者在旅游中,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时,甲方(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
【建议回声】:北京春畅旅行社李经理表示,这是旧条款,我们现在已经更改了。
旅行社不赔质量问题
【霸王条款】:经营者不承担违约责任情形第4项规定: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经营者)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密云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合同)
【消协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免除了经营者应承担的向消费者做出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修改建议】:将该条款改为“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经营者)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仍不能弥补甲方(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回声】:密云县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赵主任表示,他们采用的是春秋旅行社的合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印刷的是简化版,今后肯定会补充完整。
旅行社任意变更行程
【霸王条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甲方(经营者)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
【消协点评】:如甲方保留此项权利,就意味着甲方可任意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中“行程”的主要内容。甲方对合同行程的调整属于单方变更合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修改建议】:取消此不公平、违法条款。
【建议回声】: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人事部的邵经理认为,这一条款体现出了旅行社的特点,即不能把握许多社会事实的现状。比如故宫要来外国首脑,因此要停止参观,这种情况下,旅行社肯定要将旅游内容进行日期上的调整。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有意设置免责条款
【霸王条款】:“甲方(经营者)收取乙方(消费者)的全部费用后,因甲方(经营者)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消费者),否则应付乙方(消费者)已交团款的10%作为违约金。”(北京欢乐之旅旅行社合同)
【消协点评】:该条款是经营者有意设置免责条款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该条款中规定,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时,应当通知消费者,否则应支付违约金。那么,如果经营者在履行通知行为后,就可以对自己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免责吗?该条款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修改建议】:将该条款修改为:“甲方(经营者)收取乙方(消费者)的全部费用后,因甲方(经营者)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消费者),同时支付乙方 (消费者)已交团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建议回声】:该公司一位王先生说,消协点评的问题属于本公司技术失误导致合同出现问题,今后将进行纠正。
出现自然间要补交房差
【霸王条款】:“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差或视情况安排三人间”。(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
【消协点评】:自然单间的出现,并非消费者过错,而是旅行社组织不当造成的。出现自然单间,应由旅行社与宾馆(旅馆)协商解决,不应强迫由消费者补交房差,在低于出团前约定的住房标准条件下安排住宿,在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经营者应退还房间差价。
【修改建议】:取消该格式合同条款中不公平内容,重新制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权利、义务相对等的条款。
【建议回声】:北京神舟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人事部邵经理举例进行了解释,如果有7名散客报名组团出游,其中六男一女,这种情况下很难安排,只能让女游客单住。旅行社在协商的前提下让其补差价,但如果游客不同意,旅行社将安排女导游与其同住,或推迟行程方式。
游客承担不可抗力损失
【霸王条款】:“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北京云麓旅行社有限公司)
【消协点评】: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和游客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按照合同法中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者的权利义务应当对等。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行程变更、延误时,只规定游客一方需要承担损失,显失公平。
【修改建议】:将此条款改为:“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变更、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合同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建议回声】:该旅行社的杨先生表示,合同是按照旅游局的合同范本制订的,这句话不是自己定的。如果旅游局与消协能够达成一致,那旅行社也没有异议。(杨玉峰
耿争)
记者点评:消协炮轰无力 霸王不改本色
点评旅行社的霸王条款,点评银行6大霸王条款,点评商品房合同中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近日,消协频频向霸王条款开炮,但换来的却是业内的不动声色。在很多人为消协叫好的同时,也有人开始思考——消协效力到底如何?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说,消协的点评只是社会公共机构的评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说意义的话,消协点评只能给办案执法产生压力。
但在法律的实践上,这种压力到现在还并没有表现出来。中国政法大学从事诉讼法研究的郭纪元副教授说,从法律诉讼的程序看,还没有消费者援引消协的点评作为支持自己的法律依据——即使援引也是没有效力的,因为对于这种经济合同的判例,法院必须在经济合同法的框架之中审判。(代小琳)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