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强求以赢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完全以公益为经营起点,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容许,一家医院竟可以把获取利益作为终极目标而全然不顾社会公德。而现在不少民营医院出现的问题,恰恰是“义”和“利”发生了冲突,出现了扭曲
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时至今日,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0多万家,
其中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已达13万多家。而伴随着民营医院的快速发展,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9月3日报道,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民营医院被频频曝光,民营医院暴露出来的一些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而9月2日央视“焦点访谈”则报道说,一些年轻人在大连一家医疗美容外科诊所花了一万多元做了增高手术后,不仅没有达到诊所承诺增加的高度,连正常的走路也成了问题。《新京报》8月30日在报道北京新兴医院的问题时提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也公开表示,新兴医院的“名医”是经不住实践考验的。
其实,上述报道只是反映部分民营医院不规范经营的最新案例,从整体上说,存在问题远不止这些,更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从此前媒体披露的所谓“神医”治死人命案,到一些特色医院的“特色门诊”,“假医”、“庸医”的影子似乎一直伴随着各类的民营医院。
私自扩大经营范围和无限夸张所谓“名医”、“名药”的效力,已经成为不少民营医院经营中的主要“卖点”。它们在给医院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消费者一方面承受着极高的医药费,另一方面却往往看不到宣传中提到的种种疗效。付出和得到的不对称,疗效与承诺的不相符,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和经济损失。广告内容的无限夸大和经营中无处不在的诚信危机,是不少民营医院遭到社会诟病最多的地方,也是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方面。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甚至一度出现封杀民营医院的极端呼声。
而造成这一切,除了一些民营医院经营者的医德低下外,更反映出有关部门的管理滞后。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机构,诚信应是其经营的“最高宗旨”。古人云:医者,仁者心。就是说,医院和医生要具备仁爱之心,如果脱离了这一宗旨,就违背了从医的基本要求。现在民营医院出现的问题,恰恰是“义”和“利”发生了冲突,出现了扭曲。我们不能强求以赢利为目的的民营医院完全以公益为经营起点,但是,我们同样不能容许,一家医院竟可以把获取利益作为终极目标而全然不顾社会公德。利者,义之悖,利的无限放大,必然会出现以牺牲患者利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现象,而这是与医院这一行业宗旨背道而驰的。
应当指出,一些民营医院“义利观”的严重错位,根本原因出在管理上,出在制度不健全上,与民营不民营并无直接关系。我们既不能因为民营医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一概毁誉,也不能因为民营医院是赢利性机构而包容它。民营医院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不断加强内部和外部管理来解决。因为,无论是私自夸大经营范围,还是广告内容不实,抑或收费违规,所有这些问题,其实都是管理不到位、监督跟不上的结果。如果把眼界放宽一些,我们会发现,在不少国家其实都是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并存的格局———既然人家的私立医院能够做到利益和公益的良性结合,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民营医院的发展道路。
如此看来,关键还在于应该对民营医院进行规范化管理。只要从医院的设立、医生的从业资格管理、医疗价格的统一规范、医疗广告的监督和审批、医疗体制的改革等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强化对民营医院的事后监管,民营医院的“重利轻义”势头必将受到抑制,目前困扰民营医院的诸多问题也必然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郭振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