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近期出台了有关规定,要求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试行年薪制,这也是武汉市首次在党政干部中实行年薪制。干得好,年薪可拿5万元;干不好,连每年一万多元的基本工资都拿不全。
———《武汉晚报》
按照这项规定,乡镇党政“一把手”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和业绩收入两部分组成,
并进行年度打分考核,而考核得分起码要等于85分,方能享受业绩收入,分数不够的,甚至还要扣除基本薪金。
虽然,此规定出发点是为了调动干部积极性,加快地区经济发展,但实际上却颇有可议之处。
首先,政府不同于企业,对于企业行之有效的做法,换在政府身上却可能适得其反。企业要追求经济效益,采用激励措施将个人收入与业绩挂钩,这是完全必要也无可厚非的。而政府固然也肩负着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的责任,但更重要的是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不应也不宜把干部的个人利益和个人政绩硬性捆绑在一起。否则,既让乡镇官员干不好本职工作,又容易陷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怪圈,在压力下令“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以至“骗子”工程大行其道,弄虚作假成风。试看安徽蒙城为了经济发展,找来牛群来当副县长,自我贴金的结果如何呢?
其次,如今许多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收入中,工资并不占大头,“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等等却构成了主体。《南方周末》不久前就曾报道,江苏沭阳县要公开“一把手”的收入情况,但工资这部分一目了然众所周知,而兼职副业收入却无人清楚也无力监督。在这种形势下,实行所谓的年薪制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实在值得怀疑,说不定还会成为某些别有用心者贪墨牟利的手段。
最后,尽管规定要进行年薪考核,但如何才能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真正起到优胜劣汰的效应,而不是走过场的政治秀,这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大问题啊。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