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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体】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目前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毕玉玺不是第一个“倒掉”的交通系统厅局级干部,而且也很难说是最后一个。仅从1997年以来,就有贵州、四川、广东等9个省区的十多名交通厅长、副厅长们相继落马,河南更
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为什么交通厅(局)长们如此容易“受伤”?笔者认为,交通工程的巨额投资,加上监督体制的乏力,正是大权在握的交通厅(局)长们腐败的“温床”。
在国有资金作为道路建设来源主体,且交通厅(局)集“投资、建设、管理、运营”职能于一身的情况下,仅仅寄希望于加强监督、制衡权力无异于纸上谈兵。如果交通厅(局)既是投资者又是管理者,既当发包商又当承包商,腐败“病毒”的滋生就防不胜防。更要命的是,各地的高速公路公司、道路建设公司的一把手,往往由身负监管职责的交通厅(局)长们“一身二任”,毕玉玺就是一例,这等于给他们提供了腐败的大好机会。
要掀翻这张腐败“温床”,关键还在于打破固有的交通投资体制,在交通建设中真正引入市场机制。一方面,道路建设不应当由交通系统内的国有公司垄断,独享厚利,要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另一方面,对于交通系统里的各种投资建设公司要进行剥离,比如转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让交通行业内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都成为具有平等地位的市场主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行为在交通领域的发生。(雪里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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