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因为精神病久治未愈不能结婚的王小明(化名),在取消婚检后却轻易在民政局顺利登记结婚。但就在生下一个女儿后,王小明突然意外死亡。而让王小明的六旬老母朱老太难以想象的是孙女也不是儿子亲生,在愤怒之下朱老太将儿媳小秦告上法院。昨天,奉贤法院支持了朱老太的诉请,判决王小明与小秦的婚姻无效。
患者顺利登记结婚
王小明是中学老师,1963年出生,应该说此刻正当壮年。但不幸的是,由于早些时候受到意外刺激,王小明患了精神分裂症,到今年已经有十四年的精神病史。王小明的父母从儿子的病情和整个家庭的境况考虑,2000年在本市奉贤区的一个小镇上买了一套商品房,希望能在郊区过上平静的生活。让所有人都没有预料的是,这普通的愿望却成了后来太多纷争的开始。
搬家后不久,邻居唐阿姨在看到朱老太每天都为王小明煎药,就对朱老太说,要不给他介绍个女朋友,有了老婆后说不定这病就好了。在得到朱老太同意后,唐阿姨就将来沪务工的小秦介绍给王小明。认识后不久,居无定所的小秦就于2001年8月搬到王小明家,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之后在2003年2月,小秦就怀孕了。但就在小秦怀孕两个月后,王小明因家庭琐事病情发作再次住进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北桥分院治疗。在此期间,小秦作为王小明的女朋友一直到医院去看望王小明,几乎是每个星期一次。
众所周知,精神病人是不可以结婚的。但在2003年9月也就是小秦快要临产时,朱老太来到医院为王小明办理了出院手续。主治的顾医生在王小明的出院报告上写下了“病情好转但不稳定,且残留部分症状,自制力无”的结论。尽管如此,为了早点抱孙子的朱老太于2003年10月18日,带着王小明和小秦来到本市黄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我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实施,结婚者不再需要进行婚检,王小明和小秦顺利拿到了结婚证。登记10天后,小秦就产下了一个女儿,出生登记写明父母为王小明和小秦。
意外死亡引出官司
2004年4月21日,王小明在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好了出境手续,先到了香港,4月27日从香港到达深圳,4月29日,王小明在深圳从高处坠落异常死亡。警方通过在王小明身边发现的证件通知了朱老太,接到通知后的家人和小秦一起到了深圳。小秦在接受采访时说王小明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和三个包,这些物品全都没有发现,而警方在死亡一栏填写了异常死亡。
但王小明的死亡只是一个悲剧开始,由于在平时的邻居家常中听到关于媳妇的风言风语,朱老太在深圳为孙女做了个亲子鉴定,结果是孩子和王小明没有亲子关系(由于和本案没有关系,法庭对该事实和证据没有进行质证和确认)。
在经历了儿子意外死亡,孙女是他人所生的打击后,朱老太于7月13日将儿媳告上法院,以王小明是精神病人并且在结婚时未治愈为由,要求法院确认他们婚姻无效。
在法庭上,小秦说她一直不知道王小明有精神病。不管各方说法怎样,王小明在结婚时是精神病患者总是无法更改的事实。基于此,奉贤法院支持了朱老太的诉请,判决王小明夫妇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