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昨在高新法院开庭
昨日,高新法院开庭审理了成都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博士黄晓雷辞职,用笔记本电脑“带”走该公司独创的GBIC模块技术。
报案:辞职博士“拐”走独门技术
去年6月30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处接到报案:飞博创(成都)科技
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黄晓雷博士于2002年3月辞职到成都光玉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反“飞博创”保密协定,擅自将“飞博创”独创“千兆以太网光通讯”模块(以下简称GBIC模块)技术携带至“光玉公司”生产销售,由此给“飞博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去年7月和10月,成都警方先后将涉嫌盗窃商业秘密的光玉公司法人代表胡学民、飞博创公司技术工程师黄晓雷抓获。民警从黄晓雷的手提电脑里,查到了大量飞博创GBIC模块技术资料。
鉴定:对手电脑里存有独创技术
案发后,案侦民警委托9位电子专家就飞博创GBIC模块技术是否属独有技术及公众认知程度作了鉴定。专家结论是:“飞博创”GBIC模块技术应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根据该结论,案侦民警与案件当事人、检察机关和见证人共同对光玉公司的电脑作了现场开机查验。取证结果显示:光玉公司电脑内保存有飞博创GBIC模块技术的资料:侵权行为由此被公诉方认定。
辩护:我是整合研发不是侵权
公诉人称,胡学民明知黄违反商业秘密,仍让黄对公司技术控股,同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而黄晓雷在庭上辩称:“我是博士,对GBIC模块技术十分精通,我能独自研发,我通过网上公开的GBIC模块技术资料进行整合研发,根本不存在侵犯飞博创的商业秘密的问题。”胡学民也辩称,他根本不知道黄晓雷在飞博创干过,况且飞博创研发的GBIC模块技术也并非商业秘密,目前许多厂家都在生产销售GBIC模块。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