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在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派出所院里又发现两辆同挂一个公安行政车专用牌号———琼0A2234的小轿车。
演丰镇派出所所长陈纪光说,该所这
两部挂同样号牌的车,都是报废车,其中一部还是右方向盘。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琼0A2234,以前是挂在该所一部吉普车上的号牌,吉普车坏了不能用了,就克隆了一块,挂在现在的两部车上用。陈纪光说,这两部车都是前任所长留下来的。
记者随后赶到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查阅了公安行政车琼0A2234专用牌号的原始记录:在机动车辆登记表车主一栏写着“琼山市公安局演丰派出所”,车辆类型一栏写着“小型吉普客车”,车牌号码是:“琼0A2234”。
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有关人员看了记者拍摄演丰派出所的两部挂“琼0A2234”车牌号码的小轿车后,十分肯定地说,这两部车所挂的公安行政车琼0A2234专用牌号都是假牌。
本报海口8月10日讯
(记者古月)今天上午,就本报《4辆小轿车挂同一副车牌》一文披露的个别公安民警和社会人员使用假公安行政车号牌一事,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贾东军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无论什么人,都要遵纪守法,对使用假公安行政车牌者,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如果是公安人员使用假公安行政车牌,除了查扣违章使用的车辆和号牌外,还要根据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下午,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警务督察长李明运告诉记者,看了本报的报道后,已经指示厅警务督察大队介入调查此事。李明运说,公安厅纪委将以此为契机,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一次公安人员使用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大检查,结合检查情况,重点查处个别公安人员使用假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现象。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蔡兴教介绍,今年4月份,交警总队就起草了“打击假冒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现象”的文件,并以省公安厅名义下发到各市县公安系统,查扣并处理了一批社会上非法使用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的车辆和号牌。蔡兴教表示,对公安人员违法使用假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现象,一贯的政策是坚决查处。对本报今天报道的问题,交警总队将配合省公安厅纪委、警务督察部门进行查处。
晚8时10分,省公安厅副厅长、海口市公安局局长彭晓敏告诉记者,看了本报对琼山公安分局新民派出所所长违法使用假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一事的报道后,已派局纪委、警务督察部门调查此事。彭晓敏说,感谢《海南日报》一贯以来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他说,无论客观情况如何,做为执法人员都要先守法再执法。市公安局已经下发文件,不准使用报废、走私和无牌无证车辆,更不能使用假公安行政车专用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