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约请魏纪中老人写奥运专栏,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开始行动了,幸亏行动得早,才没有被其他媒体“抢走”。而魏老也豪情万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赶出六篇精心大作,让广大读者在奥运会开幕之前就来享受一顿“阅读大餐”。在飞赴雅典见证2004年奥运盛事之前,魏老于近日专程接受了本报特派记者的采访,介绍他将在南
方都市报写专栏的一些构想。目前,魏老已飞抵雅典。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一直都很喜欢写作,但好像都是发表在网站上,在报纸上很少能看到你的文章。
魏纪中(以下简称魏):对,因为我不愿意写一些与主流意见一样的东西。别人都在写这些,我再写还有什么意思?但我也绝对不会写反主流的东西,毕竟我还是公务员嘛,所以我写的东西都是非主流的。
记:那这次奥运会期间,您会在您的专栏中向我们的读者展示哪方面的内容?
魏:我现在还不知道奥运会期间会发生什么,所以也没法告诉你我会写什么;但我想我会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从三个角度来关注,一是体育、一是经济、一是法律。我不会反对政府,但也不会倾向政府。
记:前两个角度我们可能都容易理解,第三个您能解释一下吗?
魏:体育和法律的关系一直都很密切。但我们国家体育方面的法律观念很薄弱。举个例子,前一阵子有位所谓的足球“黑哨”死了,大家都出来同情他。为什么同情他?因为他的入狱在法律程序上讲是有问题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我们的法律,行贿、受贿应该是同罪,他是受贿人,而且他还是自己坦白的,不是你查出来的,你把他抓了,其他的人,所谓黑名单里的人,都没事;行贿的人也没事,反倒成了反黑哨的义士。一个简单的司法介入,就抓了,就判了。当时说这是第一个,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因此没人出来说话,现在为什么大家同情他,因为你没有抓这第二个、第三个,这就说明法律上不完备啊。到底是该行政处罚还是刑法处罚,自己都说不清。
再比如兴奋剂的问题,在别的国家这就是一个法律问题,几乎每个运动员服用兴奋剂都会被告到法院。为什么要告?证明程序上肯定存在问题。但在我们国家,一般都不会告。体育上牵涉到法律问题的地方很多,公正公平公开本身首先是个法律问题,其次才是体育问题和道德问题。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窦俊
魏纪中专栏
为什么中国特别重视奥运会
中国上至政府下至民众,中层是体育界,对各届奥运会的重视程度是世界少有的。
从历史上看,由于中国人被西方贬成“东亚病夫”,因此把这顶帽子甩到太平洋中去一直是众多有正义感的中国人的梦想。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其名著《生活经济学》中曾讲到,在其他行业中很少见的现象是运动竞赛几乎总是与国家与城市联系在一起,球迷们坚信自己的呐喊助威,有助于自己所支持的球队在场上表现更佳,真正的信仰并不总是需要有预期的结果。弗里德曼是从人的理性出发,分析各种社会现象的。
我个人认为,中国对奥运会那么重视可以从几个不同方面来分析。
第一,是民族国家的认同感。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无论是暂时的分,还是稳定的合,我们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感始终如一,我们只要听听海外侨胞和华人的叙述就会被这种血浓于水的情结所感动。这在今天的世界趋向一体化的过程中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难能可贵的。这种情结凝结在我国体育健儿在竞技场上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代表的和平竞赛之中,会起到强化的作用。
第二,参加奥运会也好,组办奥运会也好,在我们国家主要是政府根据人民的意愿所组织的政府行动,它已经形成一种公共产品,群众在其中有所获。这就是我国运动队训练的“举国体制”,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以各种形式做出了不同程序的贡献。因此,政府、人民、社会各界都具“收益”的关注是必然的。
第三,“振兴中华”的赶超愿望。“振兴中华”这个激励全国人民奋发图强的口号是从运动竞赛中我国运动员获胜引发的。我国领导人马上抓住这句高度概括民族复兴强烈要求的话,来具体组织在奋发图强之下,全民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巨大行动。我国在综合实力方面,在世界经济中排名第六,但是在奥运会比赛中本世纪初已经跃居第三,中国人为此感到骄傲。
第四,目前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都仍然把这项成绩看成主要政绩之一。由于上面讲的三方面原因,也是公众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视为金牌第一的锦标主义,政府部门不就是要做人民喜欢的事情吗?
中体产业 魏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