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9月1日起,伴随着平度市和莱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启动,这种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我市全面实施,400多万农民将从中受益。
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我市从2003年开始在崂山、城阳、即墨、胶南4个区市进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试点,当年即取得初步成效,总覆盖人口达200余万人。紧接着,胶州市于今年1月1日也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我市提出,今年在全市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7月1日,黄岛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根据该区实际,合作医疗资金由市、区、街道办事处(镇)、村(居)、个人共同筹集。其中,市政府、管委(区政府)为参保农民各按每人每年10元标准进行补助;各街道办事处(镇)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1993年8月4日之前具有该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及其子女,1996年4月26日和2003年11月19日因区划调整成建制划入该区的村(居)的农业户口人员及其子女,每人每年缴费10元,所在村(居)集体按每人每年10元筹集;1993年8月4日之后迁入该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及其子女,每人每年缴费20元。
黄岛区参保农民患病一次性住院在区内一级医院医药费超过400元、区内二级医院超过600元、区外三级医院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标准分级、分段报销,如在区内一级医院住院医药费401元至2000元的报销30%,2001元至5000元的报销40%,5001元至10000元的报销50%,等等。每一年度内每一住院病人所有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30000元。
为方便群众报销,黄岛区为区内定点医院配备了电脑,安装了专用软件,采取出院时现场报销办法。截止到7月31日,黄岛区(不含红石崖镇,该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67731人,参保率83.0%;已为农民报销医药费119793元,受益人数101人,其中个人报销最高数额29000元。
平度市前不久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他们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每人每年10元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每年对参保的每位农民资助20元,其中平度市财政每人每年5元,镇(处、区)财政每人每年5元;上级财政配套10元。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为当地农民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平度市医疗费用的使用分为两种。一是设立家庭账户。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纳的10元合作医疗资金中的8元作为家庭账户资金,用于参保户门诊医疗费用的开支,余额转下年度使
用,2元为大病统筹资金。二是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大病统筹基金由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及农民缴纳的除记入家庭账户以外的资金构成,主要用于参保农民大病住院费用的报销。报销采取分级、分段、分项、累进补助,如在平度市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20%;2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40%;1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0%。在平度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报销比例为以上标准的80%,在平度市外地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者,报销标准为以上规定标准的50%。每人每结算年度内的补偿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莱西市也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届时,新型合作医疗将在我市全面开花。(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