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目击者指证肇事者开车逃逸 副局长称离开现场为找电话报警 办案交警拒绝透露任何案情
肇事司机已被停职调查
8月3日22时18分,自贡市区最宽阔的城区干道———汇东路西段突发一起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的肇事者,将横穿马路准备回家的中年妇女凌瑛撞倒在地后,众目睽睽之下开车离开现场。约30分
钟后肇事“帕萨特”重返事故现场。而受伤妇女于当晚11时40分因抢救无效死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因肇事者———自贡市大安区国税局副局长王文的特殊身份,以及现场目击者对王“肇事逃逸”的指证,与王文“离开现场为找电话报警救人”的说法产生分歧,致使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变得复杂而备受自贡市民的关注。而经办此案的自贡市交警支队汇东大队,以“案件正在调查中”为由拒绝对外披露任何情况,为这起交通事故再蒙上一层神秘面纱。
3日22时18分:“嘣”!帕萨特撞飞中年妇女
“只听嘣的一起,一辆车牌号为川C19521的帕萨特从我身边一闪而过,而与我同行正准备横穿公路乘公交车回家的中年妇女凌瑛,被当即撞飞在地不省人事。”作为事发现场第一个目击证人,自贡市某公司职员郭旭,回忆起那晚发生的一幕时多次失声痛哭:“刚才还一起喝茶的朋友突然间就没了!这么宽的马路,车子稍微往边上靠5厘米不就没事了吗?撞人前一点应急措施没有,撞人后开车逃离现场,太令人愤慨了!”
据郭介绍,凌瑛原是自贡市水泥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今年4月以3000元买断工龄下岗,今年43岁,有一个18岁的儿子。当日21时许,郭因生意上的事约凌一起到茶楼喝茶。22时许,两人一同从茶楼出来准备乘公交车回家。22时18分,当他们一前一后行至汇东路西段中央的双实线时,走在前面的郭突见右前方一辆车压着双实线飞驰而来,车速至少在80码以上。郭扭头正要提醒后面的凌瑛时,只听“嘣”的一声巨响,毫无准备的凌被轿车左前方撞出三四米远倒在地上,当即鲜血直流。
3日22时20分许:“快看,肇事车跑了!”
郭说,出事后,四周上百群众围了过来,并纷纷指责肇事车为何不立即救人。“肇事车不但没停下救人保护现场,反而继续前行约50米。朦胧中,我见一名戴眼镜的人侧身打电话后,从车上走下二男一女(20来岁)看了一眼伤者后,除一名穿深色T恤的中年男子蒋某留在现场,其余二人转身钻进车内,众目睽睽之下开车离开了。”对此做法,围观群众马上发出吼叫:“快看,肇事车跑了!逃了!快记下他的车牌号!”
另一名现场目击者李树元证实道:“当时的车速起码是80-90码,只听一声惨叫,一名妇女躲闪不及被撞飞在地。驾车的司机是一个胖子,事后开车逃离现场。30分钟后,返回现场的司机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肇事帕萨特开走后,郭见身负重伤的凌虽人事不省但尚活着。据郭介绍,留在现场的深T恤男子一没拦车救人二没打电话报警施救,只是作为一名旁观者抱起双手在一边看热闹。情急之下,郭一面记下肇事帕萨特的车牌号,一面急忙掏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和120报警。
3日22时48分:“肇事车又回来了!”
大约10多分钟后,接警后的交警和120赶到。据郭介绍,一直留在现场的深T恤中年男子仍作旁观客,郭旭与医生一起将凌抬上急救车。
“看,肇事车又回来了!”又过了10多分钟后,约在22时48分,肇事川C19521帕萨特又重新返回。此时,并未戴眼镜的王文向交警投案,称自己就是肇事者,并于当晚接受了警方的留置盘查。
当日23时许,留在现场的深T恤男子,突然与另两人一起到医院。“你是否肇事司机?是否肇事者单位同事?”对郭旭及凌瑛亲友提问均一概否定的深T恤男子,突然走上前对正在抢救的医生说:“不管花多少钱,要不惜一切代价将伤员抢救过来。”
肇事帕萨特离开的20多分钟在干什么?车上究竟还有没有其他人?那个戴眼镜的神秘男子究竟是谁?事发后,一系列的不解之谜,成为自贡市民议论的热门话题,各种版本的传言一时四起。
据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生罗小波介绍,伤者是当日22时50分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的,23时40分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左手左脚开放性骨折,死亡原因主要是伤者胸外骨折导致心胸、肝脏破裂,以及失血过多等。
4日上午
国税局:王文被停职调查
就王文酒后驾车撞死人一事,大安国税局局长沈才华表示:事发后,王文当晚即被警方留置盘查,第二天中午离开警局回家听候处理。4日上午,局党组作出对其停职调查的初步处理。待交警调查结束并得出最终结论后,局里再视其情况作进一步处理。“由于肇事车系国税局公车,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出于人道主义,为帮助死者家属妥善处理好后事,局里已拿出2万元交由警方,作为死者家属的丧事费用。如果警方一旦查实王文确系肇事逃逸,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局里决不护短,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昨日下午
办案交警:拒绝透露案情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经办此案的自贡市交警支队汇东大队,欲找办公室王主任采访,工作人员说:“王主任不在。”昨日下午3时,记者又打电话到汇东大队,此次,接电话的正是王主任,他经请示领导后,拒绝向记者透露案情。
承认系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但没有撞人后逃跑———
肇事局长:我愧对一条鲜活生命
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昨日,王文在大安区国税局局长沈才华办公室对本报记者坦言:“我就是驾车撞人的肇事者,事发当晚确系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我以党性和人格担保,没有在撞人后逃跑。开车离开现场,系因手机无电而找公用电话报警救人。事后我也感到很内疚很无奈,愧对一条鲜活的生命。”
据王文介绍,当天系他休假后上班第一天,办完公事后,当晚8时与朋友蒋某夫妇一起吃饭,确实只喝了两小杯白酒。饭后,因私事与他们二人一起到某茶楼喝茶。约22时左右,他开车送蒋某夫妇回家。车至汇东路西段时,车速最多不超过30码。车处于超车道上时,他突然看见路中间有两个人,便打应急灯提示对方。“按理说,两人都在视线中,车速不快又没越过双实线,以我10多年的驾车经验,如果行人不越过双实线,应该不会撞倒人!”王文一再申明:“夜间开车我习惯戴眼镜,车上确实只有三个人,绝不会替人顶包受罪;撞人后,为让身后那辆车而从超车道向前行驶了20来米后才停下,不是车速太快而停不下来;当我下车看见伤者伤得很重时,突然之间吓懵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因我和蒋某的手机当时都没电了,为报警施救伤者,才开车约1公里多找街边公用电话报警;大约10多分钟,报完警后就马上掉头回到现场,绝不是逃跑。”
现场目击者指责同车人作壁上观———
蒋某澄清:我一直在施救
昨晚,记者联系上了和王文同车的朋友蒋某。针对现场有目击者指责“穿深色T恤的男子一直在旁观”的说法,蒋某予以否认,并说明了三点:“第一,出事下车后,我就一直在施救。我本想将伤者抱起来送往医院,但现场的围观群众不让,说要保护现场,不准动人;第二,我一直不停地拦出租车,但招了几辆都没车愿停下来;第三,当救护车到达现场后,我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车,并随车去了医院,缴纳了入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