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自7月27日连续报道的4岁女童在父亲一朋友处托养不到两个月,却遭父亲朋友严重伤害,致使昏迷不醒一事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昨日,记者从陕西省纺织医院获悉,孩子因抢救无效,于下午6时23分离开了人世。
晚7时,记者来到医院,女童的家人正在病房内为孩子做最后的收拾,父亲冯先生还特地为女儿准备
了一套新装。病房内不时传出的家人的痛哭声,回荡在住院部空荡荡的走廊上。
女童的主管医生郭大夫介绍,孩子7月25日下午被送到医院,浑身上下的淤青不下30余处,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由于孩子送往医院时,已经没有呼吸、心跳和血压,多日来,她一直依赖着呼吸机和升压的药物维持生命,而且孩子的头部可能遭到重挫,导致颅内出血和大面积水肿,致使孩子在入院的11天内,从来没有睁开过眼睛。昨日下午5时20分,孩子心跳停止,医院立即进行抢救,直至6时23分,因病人呼吸循环系统衰竭,抢救无效,孩子不幸夭折。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刑警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已于7月28日被刑拘。由于女童的情况特殊,目前,警方需等待法医的尸检结果以采取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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