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过后,高考作文成了人们议论的一大热点,一些高考优秀作文被媒体竞相刊载。然而有一个问题显然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刊登优秀高考作文的报刊该不该向考生们支付稿酬? 本埠的一家新闻晨报,近日在其推出的大型高考专题里刊登了多篇优秀高考作文,并请高考语文阅卷组负责人逐一进行点评。我
曾专门打电话至报社询问,是否向这些优秀作文的作者(考生)支付稿酬?接电话的编辑先是对这个提问感到很吃惊,继而肯定地回答说他们没有这个打算,而只向点评专家支付稿酬,并称这是历年来约定俗成的一个“惯例”,其他刊登高考作文的报刊也都一直遵循着这个“惯例”。 高考作文是考生们智慧和创造力的凝聚。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高考作文的著作权理应属于考生本人,高招部门在没有征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将优秀高考作文交给媒体公开发表,本来就是一种违规行为。而媒体将其刊载后却理直气壮地拒绝支付稿酬,甚至连考生的姓名都不署上,这明显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考生们对其作品拥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侵犯了他们依法获取报酬的权利。 不向优秀高考作文支付稿酬之所以成了媒体的一个“惯例”,是因为这些媒体觉得将考生的作文发表出来,恐怕考生们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还会较真儿要这几十元钱的稿费?恐怕各媒体正是利用了考生的这种心理才变得理直气壮起来。诚然,真正向报刊讨要稿费的考生确实很少,但这并不表明他们不想要这笔稿费,只是嫌麻烦罢了,而即使考生们无意讨要这笔稿费,媒体就可以顺水推舟不支付稿费了吗?当然不能。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是媒体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个责任和义务是法定的,不管著作权人是否讨要,媒体都应当主动支付稿酬。 作为新闻媒体,应当具有强烈的维护他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高考优秀作文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获得稿酬的权利。刊登高考作文不支付稿酬的这个“惯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是需要改一改了。
来源:《中国教师报》 特约编辑:yx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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