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女子嫁了个有钱老公,知情人称两人是真心相爱,不知情的却认为女方纯粹是傍大款。陈小姐一气之下来到南京市第三公证处,要求办理财产公证,划清老公的千万资产与自己的界限。
新婚不久的陈小姐是湖南人,丈夫则是一名餐饮业商人,在香港和深圳开有多家酒楼,身价过千万,而陈小姐只是一名普通打工阶
层。身份悬殊的二人走上红地毯势必要引来众多怀疑的目光,很多人认为她想傍大款,完全是看中了对方的万贯家财才以身相许的。面对此类的流言蜚语,陈小姐深觉委屈。她想起电视上曾报道过有关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就向丈夫提出办理婚姻财产公证。公证办完后,属于陈小姐的财产只有南京一套价值几十万元的房子,千万资产都挂在了丈夫个人名下。“我就是要证明给人看,我不是见钱眼开的那种女人。”
对于公证财产,很多人认为陈小姐的做法亵渎了爱情的神圣。市民刘女士认为,两人结婚就是为了同舟共济,牵手走过风雨人生,这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可如果一结婚就想好了退路,就太缺乏相互间的信任和支持了,爱情若要分彼此,反倒伤了双方的感情。钱先生则是陈小姐的坚决拥护者,他认为,婚姻质量的好坏最主要的还是看两人的感情,有真爱的婚姻才是最幸福、最美满的。如果你爱的是他本人,而不是他的钱财,公证财产又有何妨呢?而如果将来双方婚姻出现危机,难道仅是一纸公证书导致的吗?
公证处在广大社区中曾做过一次调查,结果表明,大约65%的未婚男女青年赞成并愿意在结婚之前就对财产分割等事项“有约在先”,他们认为,现代家庭应该理性化、法制化,它和真诚相爱、互相体谅一样是婚姻关系存续的支柱。
南京市第三公证处的公证员认为,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起自己的财产安全,婚姻双方都不希望对方通过婚姻无偿取得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婚姻财产公证随之流行。办理婚姻财产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日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更是对夫妻双方感情真实性的考验。在离婚率以每年9.08%递增的今天,财产公证无疑为自己的婚前财产上了一道保险,是婚姻观念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