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闻网8月4日消息:海口8月3日讯
学生戒毒后能否继续就读,食品和饮料中参加罂粟壳行吗,要不要建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制度……。今天上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禁毒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据悉,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海南省禁毒条例
(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根据常委会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并征求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司法厅、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7月1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形成草案二次审议稿。
据介绍,为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禁毒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
在这一报告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针对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力度、食品中掺加罂粟壳、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等11个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提交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作为我省制定禁毒的一个地方性法规,到底何时出台,本报将继续关注。
学生戒毒后可继续读书
海口8月3日讯(记者
廖庆玉)在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二条中,确定“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毒品预防知识教育,发现在校学生有吸食、注射毒品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学生家长督促其戒毒。学生戒除毒瘾后要求继续就读的,学校应当准许,并继续对其帮助教育,防止复吸。”
食品中严禁掺加罂粟壳
海口8月3日讯(记者 廖庆玉)目前,在食品中掺加罂粟壳的现象在我省仍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省大人法制委员会建议对此严禁并予以查处。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第十五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严禁在食品和饮料中掺加罂粟壳(籽、叶脂、苗)、大麻籽(苗)等毒品原植物或者其他毒品。”并根据有关法律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制度
海口8月3日讯(记者
廖庆玉)在广泛征求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过程中,有人提出,要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力度,必须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因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两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