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8月2日电
继“581”账户之后,甘肃省纪委、监察厅于上月13日再度开通全省廉政账户,得到各方响应。截至7月26日,14天时间收到10笔共计17.25万元的“贿款”。
今天,甘肃省纪委党风廉政室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省纪委办公厅于7月8日向各市州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已收受现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收交办法的通知》,决定向社会开通全省廉政账户。消息公布后,各市州相继部署,并通过当地媒体公布了全省统一廉政账户。账户开通的第二天,即7月14日,兰州市就收到了第一笔5000元的“贿款”。之后又陆续收到9笔,最大的一笔两万元。
甘肃省纪委有关官员向记者透露,开通廉政账户,在甘肃已经是第二次了。2001年6月,甘肃省学习南方部分省市的做法,在全省开通代号为“581”的账户,谐音“我不要”。到2003年8月,3年时间,账上只收到40多万元的“贿款”。省里觉得其作用不明显,加上中央对此也没有统一的规定,便于去年把该账户撤销了。
说起此次设立廉政账户的缘由,甘肃省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人肯定两点,一是依据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现在确实有这样一种需求———有些领导干部愿意上交收受的现金,又不想以实名上交组织。
对于半个月收到17万元的事实,这位负责人评价说:“从目前看,廉政账户的设立对反腐倡廉工作还是有利的。只要有利,我们就会开展下去。”他认为,这给犯错误的领导干部留了一条出路。在他们思想斗争激烈的时候,廉政账户可以起到辅助的作用。
对于廉政账户上款项的来源,这位负责人表示无从查证,也没有必要查证。所有进入廉政账户的款项均是匿名,纪检部门只知道从哪家邮电所或哪家银行汇入,不知道谁人汇入。因为上交“贿款”的人,目的就是为了掩盖个人的犯罪动机。
对于廉政账户上款项的出路,这位负责人回答得十分干脆:“全部上交财政。”“如果是贵重物品,也要变现上交财政。”
甘肃省再度设立廉政账户的举措,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有支持者称:“短短半个月收到10笔款项,已经否定了它‘毫无作用’的议论。廉政账户已经对一部分人产生了心理触动,激活了他们心中尚存的改邪归正意愿,并为他们提供了一种主动免罪的机会。”
记者 狄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