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以改善济南市空气质量为目的、全文17条的《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核心内容是禁止制造和销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8月2日,就是否实行《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方面举行听证会,专家、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禁摩”成为争论焦点。
空气污染“非治理不可”
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赵德利,有时骑自行车上下班,每当走到路口等绿灯时,前边密麻麻的摩托车排出的尾气,正好对着他的面部,熏得他非常难受。8月2日,赵德利在听证会上发言说:“济南的大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
持此观点的不只是赵德利一人。参加听证会的其余30名代表,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市民,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都对济南市出台《办法》的这一初衷,无一例外地给予了理解和支持。
其实也难怪,济南市治理空气污染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在全国重点污染城市名单中仍然是“名列前茅”,仍然处在“非下大力气治理不可的地步”。济南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在介绍该办法的起草背景时特别提到,济南市的空气污染已由煤烟型污染转向城市扬尘、烟尘及机动车尾气等混合型污染。在主要污染物中,一氧化碳的70%、碳氢化合物的60%、氮氧化合物的40%来自于机动车尾气。
也正因为如此,以改善济南市空气质量为目的、全文17条的《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核心内容就是禁止制造和销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办法》中提到:在本市办理初次注册登记的车辆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现阶段排放标准限值;转籍、过户的车辆,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时段的排放标准,在市区限制污染较重的机动车。对出台本办法的目的,与会代表表现出了少有的一致赞成,但在具体条文的理解和看法上,仍表现出了不小的分歧。
“禁摩”成为争论焦点
在省城某单位工作的刘武,参加工作才两年时间,为了上下班方便,今年初买了一部摩托车。但他最近听说济南要禁止摩托车上路,不免忧心忡忡。他说:“像我这样刚毕业的学生,没钱买汽车,最合适的就是买辆摩托车。‘禁摩’不是禁止我出门吗?”
《办法》的第六条,成为本次听证会争论的焦点。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二冲程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市区内对排气污染较重的机动车限制通行,具体机动车类型、时间及路段由环保、公安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办法》中这一条的内容并不新鲜。早在1999年,济南市就出台过不再给新摩托车挂牌的“禁令”,只不过后来又对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摩托车开了禁。至于限行,省城大纬二路、泺源大街等主要交通干道早就不允许摩托车通行了。
济南市科协的李武对“摩托车族”进行过广泛调查。他总结这些人的意见,在会上发言认为,应该慎提“禁摩”。广州、南宁等30多个城市对摩托车、微型车实行不同程度的禁止或限制,曾引起了市民的激烈反应,“禁摩”效果也不明显。他建议,济南市“禁摩”要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有限度地“禁摩”。首先,从机动车的工作效率来看,公交车效率最高,摩托车次之,小轿车、微型车又次之。其次,济南市的公交系统不够发达,有些路段只能骑摩托车。同时,济南并不是特大型城市,摩托车在三四十分钟内可到达任何地方,非常方便,是便利的交通工具。再者,济南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小轿车还没有大规模进入家庭,应该首先考虑到大部分人的利益。更有专家尖锐地提出:“这么匆匆忙忙地要禁摩,不知有关部门是否考虑过这个问题:就是禁摩后,怎么能够让老百姓出行更方便?”
“禁摩”之后公交要跟上
济南市现在拥有一个巨大的摩托车群体。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济南市机动车总量为81.5万余辆,其中汽车27.7万辆,摩托车53.8万辆,而摩托车中二冲程摩托车占到60%以上。不久前,在刚刚竣工通车的经十路东段,禁止摩托车行驶的交通标志已经安装到位;再往前,省城有过将在二环路以内禁止摩托车行驶的传闻。
在发言中,代表们形成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禁摩”只是手段,改善济南市的空气质量才是目的。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公交系统,加快推进济南的道路建设。现在,济南的公交离市民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如很多市民反映上下班时间乘车难问题,有些小区出行难问题等。同时,城市快速公交系统还较落后。有专家建议,济南可以考虑建设轻轨,以增加公共交通的效率。例如从章丘到长清,可以建设一条横贯市区的轻轨。另外,随着以私家车为代表的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济南的道路负荷明显加大,路网数量明显不足,应继续加大道路建设,特别是老城区等城市功能集中的区域,更要加大道路建设力度。
73岁的王发代表在发言中建议,先把上述问题解决好了,让老百姓出得了门,再考虑“禁摩”的事。否则,肯定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即使强制执行了,老百姓也不会完全去照做。(完)(记者 晁明春 王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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