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风雨天,不牢固的户外广告成了安全隐患。昨天,青岛市户外广告联合审批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把我市户外广告过一遍筛。不过安全关的户外广告将无法再办理续期手续。
据了解,凡经市户外广告联审办核发“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许可证”的市内四区大型广告、
霓虹灯广告、大型立柱广告、各类灯箱广告牌等,都属于此次安全检查的范围。
户外广告联审办在通知中要求,目前我市已进入台风、风暴潮多发季节,属于此次安检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必须在本月10日前到户外广告联审办(沂水路7号3号楼202室)领取《青岛市大型户外广告媒体安全责任书》,并开始自检,5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媒体要于本月底前到户外广告联审办签订安全责任书。
户外广告联审办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立即整改,没按通知要求签定《青岛市大型户外广告媒体安全责任书》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将不再给办理续期手续。此外,没按要求安检的户外广告若发生事故由产权单位负责。(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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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倒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早报对此做了不少报道。
2004年4月17日,贵州路上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被脱落的广告竖幅刮倒。
2004年3月22日,市民于先生反映,重庆路第二小学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一个广告牌快倒了。
2003年10月13日,科技广场旁的一个广告牌被风刮倒。
2003年6月25日,海耀装饰材料市场门口一个10米宽的广告牌从房子上掉下来了。
2003年2月21日,贵州路和团岛二路交叉口,一个竖在马路边的铁制广告牌随风摇摆,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