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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被抛野外活活冻死 河南“冷血医院”内幕调查
青岛新闻网  2004-07-29 10:15:40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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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27日下午7时,郑州市新郑机场。


  人流中,河南省新郑市中医院外三科主任刘书君,在两名郑州市公安局便衣的带领下走出候机楼,坐上公安局的车后迅速消失在人们视野中。


  犯罪嫌疑人刘书君从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被顺利抓捕归案,使新郑市中医院抛弃危重病人的重重黑幕开始大白于天下。


  荒野中的死亡


  2003年11月18日,河南省长葛市老城镇。


  清晨6时40分,天刚蒙蒙亮,冬日的冷雨中,第一班16路乡间公交车从长葛市董村车站慢腾腾地上路了。


  6时50分左右,公交车快开到第二站老城镇疙瘩庙村东200米的丁字路口时。坐在右侧售票位置上的车主张生(化名)突然看到前面100多米处有团红色的东西。


  公交车迅速驶近,张生吓了一跳———两堆预制板间的路面上,平躺着一个脖子上缠着绷带的男人,上身盖一件红色鸭绒袄,里面像是没穿内衣,下身穿一条休闲裤,衣服都湿了,赤脚。


  张生最初的推测是,“是不是晚上喝多了酒,醉倒在了路上?”和司机商量了一下,他赶紧打110报警,“大冷天的,千万别让人冻坏了。”


  7时30分,老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高志方带几名警察赶到现场。路上躺着的男人看起来30岁左右,短头发,颅部有新愈合的伤口,喉部也有伤口,身体极度虚弱,瘦得皮包骨头。高志方尝试着问话。这人仍有知觉,嘴里在出气,但只是睁开眼睛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到底是谁?正巧疙瘩庙村村主任薛水军从这里经过,高志方赶紧叫他辨认一下。薛水军仔细看一看说,“没见过,肯定不是村民,也不是附近村里的。”


  8时30分左右,长葛市创伤医院的救护车赶到现场,急诊科大夫赵功涛立即查看,发现人已经呼吸微弱,每分钟只有一两次,瞳孔发散,已接近5厘米的死亡标准。赶紧抬上车回医院,边吸氧、输液抢救,但车刚走500米,人就咽气了。


  当天,气象台播发的天气预报是:雨加雪,最低气温0℃。


  医院丢出的“无名氏”?


  长葛市公安局刑侦三中队以故意杀人案对此展开调查。


  公安局法医对尸体解剖发现,死者头部右侧有新鲜刀口,颅骨少了一块,很明显刚做过开颅手术,咽喉部位也没愈合,用新鲜纱布包着,很明显从医院出来没多久。


  “病人像是因为车祸受伤,刚刚做过颅部手术。”三中队队长贾卫东看到结果十分吃惊,他们初步判断,荒野中的病人来自医院。


  长葛警方迅速对长葛及与长葛搭界的新郑、禹州、尉氏、鄢陵、许昌等地的大医院展开明查暗访,同时散发大量寻人启事,半月过去仍一无所获。


  这时,一个群众举报使警方调查视线开始集中在新郑市中医院。


  来自新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的信息显示:11月2日晚10时许,在郑州至新郑公路24公路处的高寺村路口,一辆农用货车撞上一位在公路上独自行走的男子。受伤男子被新郑市中医院急救车拉走,肇事司机被带到事故科作询问时逃窜。


  长葛警方调查新郑市中医院急诊科记载发现,11月2日晚11点,一昏迷车祸病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的病情诊断为:病人右颅顶部硬膜下血肿、脑挫伤、颅底骨折、额面部多处擦伤,右肺挫伤并血肿、肋骨骨折,属急重开放性颅脑损伤和肺部闭合伤。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院长助理、外三科主任刘书君对病人立即实施开颅取血块和喉部切开供氧手术。手术后病人病情稳定,当晚即由急诊科转入外三科住院,床号是16,住院号为13075,取名“无名氏”。


  有知情人曾在2003年11月3日早上见到“无名氏”。“他没家属,也没人给他做饭,身上的衣服做手术时剪烂了,光着身子。”知情人向记者回忆,“由于没人陪护,护士怕他乱抓伤口,就把他手脚全绑在床上。”


  这位知情人透露,“无名氏”虽然无人照料营养跟不上,但经过两周左右治疗,恢复很快,已经可以站起来了。但他仍然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在治疗期间一直没有家属前来看望,前后治疗费用1万多元仍在医院的账上。


  按中医院一位大夫的说法,“无名氏”最起码还要花三周的时间方可出院,但中医院的病历显示,他已经出院,日期是11月17日下午。“刚好和18日早上在野外发现危重病人相吻合。”贾卫东说。


  院长授意扔掉病人


  “无名氏”的主治大夫是赵广涛、责任护士是武荟玲、外三科主任是刘书君。在调查受阻后,长葛市、新郑两地警方共同传讯了中医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培林,相关当事人随后一一露面。


  2003年12月9日,20岁的护士武荟玲首先向警方坦白了11月17日晚发生的事。参与讯问的贾卫东就武某陈述的情况向本报记者作了如下一番描述:11月17日下午6点,武某下班后正在洗衣服,外三科一个姓杨的实习医生找到她,说:“‘无名氏’要走哩。”让她帮忙抬人。


  因为“无名氏”身体还很虚弱,不能走路,武某便和杨某将病人抬下楼,楼下又碰上护士高某,于是把她也喊来了。


  三个人把病人抬进医院用来接送院外专家的白色解放牌面包车。随后,司机唐海松开车,五个人一起驶出新郑市区,向长葛方向开去。车子没开多久,杨某说:“找个地方把‘无名氏’扔了!”


  武某刚开始以为是把病人送到哪里去,听到这句话后“很害怕”,和高某一起提出不去,杨某说:“你们给我做做伴儿吧。”


  到长葛市区后,唐某开车在街上转了三圈,然后往正东方向直行至一个叫“疙瘩庙”村的村口,往北一直驶到分岔路口。然后车停下,他们把病人抬下车,“放在一堆楼板旁”。


  当时的时间大约是晚上9点钟不到。武某自述:“扔下去后,我很害怕,看也没敢看,不知道他能不能活下去。”


  回到医院后过了几天,武某和杨某聊天时问起,是谁让他把“无名氏”抬出去的,杨某回答说,是科室主任刘书君让他做的。


  但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刘书君拒不承认武某的供述,称11月17日下午,一位妇女自称是“无名氏”的家属,前来接他出院。“我当时想,护理这个病人负担太重,走就走吧。”


  案件从长葛市公安局移交给新郑市公安局后,关键人物刘书君被新郑警方“取保候审”,不久便不知去向。医院公开说法是,他出去进修去了。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当时医院有关领导看到警方步步紧逼,早已将刘书君等几位当事人“藏起来了”,帮他们“躲过这阵风头”。



图:刘书君的牌子已从出诊医生栏中去掉
  


  郑州警方彻查此案


  此案在新郑市公安局搁置半年后,郑州警方于今年7月中旬接手此案,直接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今年7月16日,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战军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此案情况后,立即部署警力加大调查力度,进行秘密摸排。7月22日,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州市公安局李民庆作出指示,郑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11·18”专案组,抽调刑侦、法制、纪检、交巡警等侦技部门参与,对涉案人员一网打尽,彻底查办。公安局副局长刘凯任专案组组长,抓捕行动连夜展开。


  7月23日凌晨,专案组展开行动,直扑涉案人员家门,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除涉案的武某被找到外,其他人员均不在家中,邻居们表示,他们已很长时间不在家中居住。次日中午,警方传唤医院董事长赵培林,在他的配合下,中医院院长苗沛谦、护士高某、韩某和司机唐海松被警方控制。


  但关键人物刘书君和实习医生杨某仍不知去向。专案组通过使用刑侦手段,最终确定刘在广东三水。7月25日,佛山市公安局按郑州警方的协查请求很快找到当地芦苞镇卫生院,将在此地隐匿1个多月的刘书君顺利抓获。当天,郑州警方专案组飞赴广州,27日将犯罪嫌疑人刘书君带回郑州。


  在连夜进行的审讯中,刘书君向专案组供认,抛弃“无名氏”病人是苗院长等院领导授意安排的。而此前苗沛谦也向警方供述:刘书君向他请示把病人“扔掉算了”,他同意了这项建议,随后刘书君召集三外科人员统一口径,“就说病人是被他嫂子接走了”。


  危重病人被扔“很平常”


  更令人恐怖的是,诸多迹象表明,过去的几年里,有更多的“无主”危重病人曾被新郑市中医院抛弃。


  新郑市中医院一位知情人向记者反映:像“无名氏”这样被抛弃的病人,在他们医院绝不是第一次,在此之前发生过数次,而且全部发生在2000年改制以后。


  这位大夫所说的改制,是指2000年7月5日,新郑市中医院完成改制。当地的农民企业家赵培林,以1100万元的价格获得新郑市中医院66.7%的股份,成为该院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这位大夫说:赵培林把医院买走后,与以前公立医院最大的区别就是强调一切向钱看,赔钱的买卖绝对不干!


  在这一“办院理念”指导下,各个科室自觉不自觉地把一些找不到家属或家属不管、而又没多少钱的病人推出门去。


  就他亲眼所见,2002年,该院内科曾将一个危重哮喘病人拉出医院。


  2003年5月前后,一个20多岁的流浪男子被一辆满载粮食的大货车压断双腿。大货车司机给事故科押了7万元治疗费。治疗两三个月,医疗费花了3万多元后,像扔“无名氏”一样,急诊科的人用医院的车,把该男子找个偏僻地方扔了。然后医院到事故科说该男子出院了,医疗费花了七八万,把肇事方留在那儿的押金全部拿走。


  “前面扔的那些病人不但没人回来找事,警察也都没发现,于是医生们越来越无所谓,抛弃病人在新郑市中医院成了很平常的事。”这位医生忧心地说。“更可怕的是,‘无名氏’出事后,医院居然有些人这样议论,‘早知道扔人会被警察发现来找麻烦,今后干脆把这些人往太平间一推冻死,就给交警队说人死了,这谁会知道?’”


  “改制”的红与黑


  7月27日上午,获得刘书君被郑州警方从广东抓获的消息后,新郑市中医院几位领导召开紧急会议。当天下午,中医院党委书记李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晚上将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宣布这件事,并以此为教训,在会上教育职工学习法律,进行法制教育。”


  “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很痛心。”李剑峰说,“这件事对医院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医院目前正处于蓬勃向上的发展阶段。”


  李书记所说的“蓬勃向上”的阶段,指的是医院改制后的这几年。


  新郑市中医院原来位于新郑市老城区,2000年,由政府出地皮,当地企业家赵培林投资建起了新医院大楼,医院成立了董事会,市卫生局的一位副局长作为政府代表出任董事。


  一个不得不提的背景是,新郑中医院并非新郑首家被卖掉的公立医院。当地规模最大的第一人民医院早在1997年1月就被卖掉了,成为全国第一家被卖掉的公立医院。新郑市曾将其作为医疗改革的典范,在全国广为宣传。


  截至目前,新郑市的三家综合性大医院已全部“改制”,其中新郑市中医院和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都卖给了赵培林。按新郑市卫生局有关人士的说法,医院改制后,事业单位不变,职工的干部身份不变,救助社会的性质不变。


  “改制对医院带来的发展是空前的。”新郑中医院党委书记李剑峰对本报记者说,“这是一个‘三赢’的结果———缩减政府投资、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职工工资大幅提高。”


  “具体而言,中医院买了进口CT机和价值100万的日本彩色B超机。医院的经营从以前的一年200来万一下子跃到一年1600万元。普通职工工资由400元上涨到1000元以上。这样的发展过去谁能做到?”


  而医院一位干部的说法则更直接,改制后“医院就是企业,病人就是我们的消费者。大家和老板一起赚钱”。


  与李剑峰对医院“蒸蒸日上”的动人描述相对照的,是记者在医院走访时,听到的另一些说法。


  老薛的亲戚在医院外三科病房住院已有8天,“按规定医生应该每天早晨查房,根据病人情况给护士安排治疗方案,可8天的时间内,这里的医生总共只查了三次房。”


  而更令他耿耿于怀的是,他的亲戚因车祸刚住进来时,医生看后居然说,病人危险,要治的话先签个协议,出什么事由家属负责。老薛一听就火了:“开口就是推脱责任,这叫医生说的话?”下午他们准备转院,这位医生又改了口:“可以治的。”再不提签协议的事了。


  外三科病室几位病人家属对本报记者抱怨,医院管理混乱,他们连自己的医生是谁都不知道,问医生问题,“三个回答一个”。


  医院小偷很多,四天的时间,仅这几个病房便丢了三部手机,病人向医生护士反映,得到的答复是:“你们自己小心点”。


  在新郑当地,如此“改制”仍在进行。记者7月27日在新郑市卫生局采访时获悉,该市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这两家仅存的担负一定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最近也卖掉了一家。


  赵培林其人


  赵培林,农民企业家,新郑市人大代表,新郑市卫生体制改革的“弄潮儿”。


  赵培林在新郑当地拥有中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两家医院。据本报记者了解,赵培林将医院买下后,随即向医院干部职工收取数千到4万元不等的集资费,新进医院的大学生同样要掏钱。


  赵培林平时很少来中医院。院党委书记李剑峰说,“他一年到头就开几次董事会,院领导平时和他接触不多”。


  中医院不少职工对赵培林控制医院很不习惯。实际上,不管喜欢与否,谁都明白这位老板的意志在医院工作中的分量。过去,医院院长由卫生局直接任免,医院卖给赵培林后,院长的任免直接通过董事会进行,而在董事会中,董事长赵培林可谓一言九鼎。


  赵培林的主要精力是抓经营。他来了后,医院在经营上有了很多新举措,医院买了五辆大巴车,用作看病群众的免费接送车,其中四辆一天到晚在城区穿梭,搜罗病人,另一辆专门跑下面各乡镇去接病人。


  中医院设法和乡村干部们建立了联系,李剑峰说,经常有村支书组织村民前来中医院体检,医院派免费车接送,以加深村民们对中医院的印象。


  记者拿到一份他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以解放思想为中心,努力开拓新的医疗市场。”


  作为当地声名显赫的企业家,赵培林最为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他的经营思想,还包括他的活动能量,这一点在这起案件中亦可略窥一斑。


  案件于2003年11月发生,一个月后,在警方的努力下,主要当事人已招供,整个案情即将真相大白。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案件从长葛警方手中被移交到新郑警方手中,进而半年偃旗息鼓,毫无动作。


  新郑市中医院一位中层干部告诉记者:“长葛警方来医院调查后,把我们老板赵培林吓坏了。他想方设法把案子移交到新郑。”


  参与破案的数位警察也向本报记者坦言,原以为案件很简单,没想到办得很苦,原因是“各方面的压力太大”。


  病人的尸体一直存放在长葛市创伤医院。但放了四五十天后,便被新郑警方拉走解剖了。而新郑警方解剖得出的结论是生理功能衰竭死亡,随后便因为尸体解剖后“味道很大”,拉出去火化了。


  中医院的“苦水”


  新郑市中医院三楼外三科医生值班室里挂着五幅锦旗,上面写着“荣举重千斤,医德太高尚”、“医术精湛,妙手回春”等褒扬字样。


  医院门口摆水果摊的老丁和刘书君是老熟人,过去刘书君上班时经常到他这里买这买那。他评价,“外三科几个医生里,数刘医生医术最高,许多病人专门请他做手术”。


  但他对刘的印象并不好,“这人脾气性格并不好,有点赖(当地方言,坏的意思)”。


  7月27日下午,本报记者到中医院办公室采访,一位办公室人员听说是记者,劈头一句,你们光报道这个,我们免费救助病人你们怎么不报道啊?她语气轻蔑地嘀咕:“这个有什么好报道的?”


  在得到了记者“好好了解一下这个情况”的答复后,这位办公室干部态度稍变,随即将记者领到院领导办公室。


  按李剑峰的说法,这次出事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我们医院经常对特别贫困的农民患者实行医药费减免,有时还发动医护人员给他们捐款呢!”


  她列举,前年有个郑州郊区的人出车祸,在医院抢救了十多天才醒。“看到他家里太穷,医院将医药费从几万元减到几千元。病人对医院感激不尽,出院后马上送来了一面锦旗。”


  还有一个东北的病人治好了找不到家,让东北的民政局过来接,但他们不愿意来,最后医院答应病人路费由医院承担,那边民政局才来干部将病人接回,医药费现在还挂着呢。


  李剑峰向记者讲述医院的“苦衷”:经常有无主的病人被送到医院救治,伤治好了要么找不到家属,要么自己偷偷跑掉了,医院每年为此蒙受的损失在10万元以上。


  她认为,是医院和民政等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出了问题,最后恶果转嫁到医院头上。“出这样的事情,医院当然有重大责任,但难道其他部门就一点责任没有?”


  几位院领导还商量是否要把这一天定为中医院的“羞耻日”,虽然这给医院带来的不仅仅是羞耻,他们感到的也不应该仅仅是羞耻。


  李剑峰谈到下一步的计划:加强法制教育。由于“职工不懂法的后果太坏了”,医院准备从院外请老师给职工上法律课,增加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但医院一位医生对此不以为然:“法律上的大道理谁都懂,医院每个星期都有一个下午是学习时间,大家多少年都不在学吗?”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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