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山东观察 > 正文  
滚动新闻
拖欠民工工资项目不予验收 山东:2006年全部完成清欠
青岛新闻网  2004-07-29 08:08:46 新华网山东频道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记者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山东力图从政府部门入手,坚决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不良状况;对于那些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项目将不予验收。

  按照计划,2004年山东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要达到拖欠总额的60%,2005年要
达到90%,2006年全部完成;2005年底以前,政府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全部清理完毕。去年以来,山东省集中清理了一大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截至目前,山东省摸清的拖欠工程款已清理48.7%,摸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清理90.5%。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及部门带头清理自身拖欠的工程款,防止瞒报、漏报,逐个工程、逐个企业列出清欠时间表,协调拖欠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凡不按要求签订还款协议、不按协议按期还款的单位,已竣工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项目不予办理房产确权手续,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拒不清偿拖欠的,一律不批准新上项目。同时还将加强新上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完)(记者邓卫华)


责任编辑:屠筱茵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发表评论
 
内容
 热点资讯
·海尔中央空调成政府系统首选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青岛班热招中
·欢迎参观2004青岛首届旅游网上博览会
·激光帮你摘掉眼镜 治近视 到市立
·青岛第十九中学国际部 "中加班"招生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美国国际注册人力资源经理职业认证
·高密度集中授课全方位提高英语水平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青岛校区热招中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